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摘要: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9月12日(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青松城大酒店(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岱列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9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青松城大酒店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上海【氯碱化工(600618)、股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岱列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赵子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顾立立先生、唐亮先生、周妹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相关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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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光大律师事务所
律师:潘轶、程安卿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6日
氯碱化工,上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