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格医药:公司拟聘请一家满足PCAOB审查要求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
摘要: 泰格医药发布公告,2022年3月8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发布了根据《外国公司问责法案》(HFCA法案)确定的发行人暂定名单(暂定名单),以便确定在美国上市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上市公司:已聘请注册
泰格医药发布公告,2022年3月8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发 布 了 根 据《外 国 公 司 问 责 法 案》(HFCA法 案)确定的发行人暂定名单(暂定名单),以便确定在美国上市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上市公司:已聘请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且该等会计师事务所拥有(1)位于美国 境外司法管辖区并且(2)被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确定为由于美国境外 司法管辖区政府机构的立场导致PCAOB无法对其进行全面审查或调查的分支机构或 办事处。本公司注意到我们是被列入暂定名单的上市公司之一。
SEC于2022年3月8日将再鼎医药暂时性地认定为使用目前未经PCAOB审查的审计机构的公司在预期内,并且是基于HFCA法案要求进行的常规性操作。另外四家公司同样于2022 年3月8日被SEC暂时性地做出该等认定。我们预计,随着各公司提交年度报告(财政年度 与本公司一致的大型加速申报公司需在2022年3月1日或之前完成备案),未来更多的公司可能会陆续被SEC加入暂定名单。 本公司被暂时性认定并不意味着本公司将会被SEC从纳斯达克交易所除牌。
根据HFCA 法案,如果本公司连续三年(或者假设加速HFCA法案通过,连续两年)使用未经PCAOB 审查的审计机构,除牌方有可能发生。本公司于2022年3月1日(美国东部时间)发布的2021年度报告(表格10-K)中曾披露,我们 正在评估、设计和执行额外的业务程序和控制变更,以满足HFCA法案的要求,我们认为我们能够聘请一家满足PCAOB审查要求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以审计我们的合 财务报表,并在符合SEC及其他要求的情况下在HFCA法案要求的三年(或者加速HFCA法 案所要求的两年)期限届满之前完成这一合规要求。此次本公司被暂时性认定不会改变我们应对这一议题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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