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着力增加有效投资 PPP牵头机构有待确认
摘要: 国家发改委网站昨日宣布,发改委将在2015年采取五大措施,着力增加有效投资,充分发挥投资在稳增长中的关键作用。五大措施包括:加快推进国家重大工程建设;推进落实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进一步深化投资
国家发改委网站昨日宣布,发改委将在2015年采取五大措施,着力增加有效投资,充分发挥投资在稳增长中的关键作用。五大措施包括:加快推进国家重大工程建设;推进落实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着力加强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以及进一步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对于发改委的这一表态,我们认为:
第一,2015年经济增速面临进一步下滑的可能性,投资将成为稳增长的关键手段;同时,拉动投资应避免国有部门过度进行低效率投资,挤占货币信贷资源,因此强调增加“有效投资”。2015年,实体经济面临经济增速进一步下滑的可能性,消费增长具有较强的粘性而难以在短期内取得飞跃,欧美经济复苏前景分化令外部需求又呈现重要的不确定性。在这一背景下,通过拉动投资稳定经济增速将成为2015年宏观经济政策的主要取向。同时,国企改革、财税体制改革等对国有部门的杠杆率形成约束,新常态下拉动投资不能仅仅局限于对国有企业或政府部门进行支持,更加强调对社会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的鼓励。
第二,增加有效投资,吸引社会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参与即要求推行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发改委对“推进落实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即意在对PPP模式的强调与鼓励。但应注意到,财政部对牵头PPP模式的推进亦表现出极大兴趣,并已经成立下属的PPP中心,公布PPP指南和合同模板,希望在实施层面率先有所突破。当前发改委主导PPP立法,财政部主导PPP项目具体操作的模式势必在未来引发法律框架和实际操作层面的矛盾和冲突,中央政府应尽早在发改委和财政部之间选定PPP主要牵头部门,或厘清两部门之间的权力界限和分配,以免延宕PPP模式的推出时间,人为增加风险。
(责任编辑:HF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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