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舜科技违规股份转让 收到自律监管
摘要: 2015年1月4日-2015年3月31日,兆舜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芳多次向公司借款累计352.4万元。经主办券商要求,陈芳已在申报前归还上述款项,但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
兆舜科技(833103)周二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关于对兆舜科技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被监管事如下:
2015年1月4日-2015年3月31日,兆舜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芳多次向公司借款累计352.4万元。经主办券商要求,陈芳已在申报前归还上述款项,但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
兆舜科技的上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违反了全国股转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1.5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1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对兆舜科技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监管措施;对陈芳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监管措施;对董事会秘书桂玉琴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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