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龙冲刺IPO 业内人士质疑可能存在利益输送
摘要: 楚天龙主要从事智能卡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产品为以金融社保卡,标准银行IC卡等为代表的金融IC卡,以通信卡,交通卡等为代表的非金融IC卡,以及相关卡。
楚天龙主要从事智能卡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产品为以金融社保卡,标准银行IC卡等为代表的金融IC卡,以通信卡,交通卡等为代表的非金融IC卡,以及相关卡。
2020年12月30日,楚【天龙股份(603266)、股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天龙)首发获通过。楚天龙本次拟于中小板公开发行股数不超过7,839.3115万股,募集资金8.59亿元,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
楚天龙主要从事智能卡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产品为以金融社保卡,标准银行IC卡等为代表的金融IC卡,以通信卡,交通卡等为代表的非金融IC卡,以及相关卡品的个人化等数据服务。
楚天龙的销售数据与客户方的采购数据“对不上号”,而且,在报告期内,该公司的毛利率在逐年下降,而同期应收账款占比却居高不下。更值得注意的是,楚天龙对关联交易的关键部分披露过于简单,业内人士质疑这其中可能存在利益输送。
销售数据与客户方采购数据“对不上号”
楚天龙的核心产品是IC卡,包括银行IC卡、通信卡等,主要原材料则是芯片。该公司招股书披露,芯片采购金额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从2017年至2019年分别为74.03%、64.86%和55.93%;芯片采购占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芯片采购单价的下降,从2017年至2019年分别为1.7元/枚、1.42元/枚和1.29元/枚,这使得楚天龙在芯片采购数量持续增长的背景下,芯片采购金额却未出现显着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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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书显示,楚天龙2019年的第一大供应商是北京中电华大电子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是香港上市公司中电华大科技的全资子公司、被纳入合并范围,采购项目全部为芯片,金额高达26051.69万元,占楚天龙同年采购芯片总金额的6成份额。
同时,根据中电华大科技发布的2019年年报,当年该公司全部营业收入为15.22亿元,由此计算楚天龙也是中电华大科技的核心大客户。但是,根据中电华大科技发布的2019年年报,该公司前三大客户对应的销售金额分别为3.74亿港元、3.45亿港元和1.92亿港元,均与楚天龙披露的26051.69万元人民币(约合3.06亿港元)存在较大差异。
事实上,除了销售数据与客户的采购数据“对不上号”外,有媒体注意到,楚天龙的巨额材料采购莫名消失了。根据招股书第166页披露的原材料采购信息,楚天龙在2019年采购的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为5.15亿元,而招股书第319页披露的成本结转数据显示,当年消耗的原材料成本就高达6.12亿元,比同年原材料采购金额多了约1亿元,而且这还不包括可能在制造费用中体现的部分材料消耗。
此外,楚天龙2019年末的原材料存货余额为6656万元,相比2018年末的1.1亿元仅减少了不到五千万元,而且2019年末的存货总额还从2018年的1.82亿元增加到2019年末的1.97亿元,业内人士认为,这说明该公司可能存在财务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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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率逐年下降,应收账款占比却居高不下
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以下简称报告期内),楚天龙实现营业收入93680.06万元、101093.32万元、118209.97万元和46076.1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9857.50万元、8952.29万元、11948.85万元和3037.03万元。
报告期内,楚天龙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7.36%、33.27%、33.68%和35.01%,综合毛利率变动主要是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导致的,2018年综合毛利率较2017年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智能卡产品的毛利率有所下降,2019年综合毛利率较2018年上升主要原因系公司软件及服务产品的收入快速增长,该产品的毛利率较高,导致公司2019年综合毛利率有所上升。2020年1-6月公司综合毛利率较2019年上升的主要原因系公司软件及服务产品的收入占比进一步上升,该产品的毛利率较高,拉高了公司的综合毛利率。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期内,楚天龙的主营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36.08%、33.22%、31.86%和30.01%,呈逐年下降趋势。而同期该公司的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34950.32万元、43394.79万元、52664.66万元和71665.97万元,占各期期末总资产比例为24.65%、30.02%、35.13%和51.29%。
关联交易披露过于简单存在利益输送?
一家公司冲刺IPO时,披露关联交易比较重要,证监会和投资者也比较关注这些,然而,在楚天龙的招股说明书中,其对于关联交易的披露则是含糊其辞,比较简单。许多重大的关联交易的详细内容都没有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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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在2019年,楚天龙向北京楚天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龙腾行科贸有限公司租赁运输工具,租赁金额分别为82.6万元和25.49万元,而在其租赁的解释中,楚天龙只是说明该租赁行为系楚天龙受北京地区机动车限购政策影响无法自行购置车辆,故以公允市场价格向关联方租赁运输工具以满足生产经营所需,认为公司向关联方租赁运输工具,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然而,业内人士认为,该理由只是说明了租赁的合理性,并未说明租赁价格的合理性,对运输工具的具体情况,包括车辆型号、数量、单价、具体用途,租赁价格是否公允等内容完全没有披露。
此外,与楚天龙关联的两家企业北京楚天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董事长毛芳样的母亲苏素梅持股100%并担任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北京龙腾行科贸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苏尔在的女儿苏巧艳持股9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企业,如此简单的披露内容以及与关联人的关联关系,不得不让人怀疑该公司与关联公司的交易存在利益输送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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