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生物IPO通过 将于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摘要: 8月20日,无机盐、兽用原料药等化学原料制造企业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大洋生物”)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将于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8月20日,无机盐、兽用原料药等化学原料制造企业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大洋生物”)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将于深交所中小板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大洋生物拟募资4.47亿元,其中4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大洋生物虽然成功过会,不过公司报告期内累计逾4000万元的“坏账”颇为蹊跷。涉嫌公司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及明细不清的大额历史应收账款,令外界对公司是否意图通过IPO期间的坏账计提,从而清洗此前形成的应收账款充满质疑。此外,由于在招股书中对相关关联交易三缄其口以及重要财务数据前后不一的情况,亦令人对大洋生物的信披质量产生怀疑。
逾4000万坏账疑点重重
招股书显示,2016年~2019年,大洋生物分别对浙江凯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浙江凯胜”)分别计提了1089.62万元、1084.52万元、1084.52万元、1084.92万元的坏账准备,累计共达4344.38万元。
对于这笔坏账的由来,大洋生物仅表示,公司与浙江凯胜的合作开始于2008年,后因催收货款困难于2014年终止。因浙江凯胜目前已停止经营且被多家机构起诉还债,因此“预计”该款项无法收回、全额计提坏账。除此之外,大洋生物对该笔应收款的明细、账龄、两家公司的关系、交易往来以及浙江凯胜均无更多说明。
从大洋生物的招股书上看,浙江凯胜这家公司除了欠下高额“坏账”之外,与其似乎无更多联系。但实际上,两家公司的关系非常密切。
据天眼查显示,大洋生物的历史参股股东王宏及当前的第13大股东方中,都曾担任过浙江凯胜的法定代表人,后经多次股权及法人变更,王宏与方中表面上退出了浙江凯胜的管理层。不过截至目前,王宏控制以及方中参股的杭州睿凯投资有限公司仍为浙江凯瑞的第二大股东。
大洋生物招股书显示,王宏为2011年11月通过受让大洋生物原主要发起人兴龙投资的股权成为公司股东,2012年7月大洋生物第5次增资时再次入股,并成为大洋生物当时持股10.68%的第二大股东。方中于2012年7月进入大洋生物并成为公司第8大股东,持股占比1.88%。
此后,王宏因关联方欠款于2015年5月以股权代偿的方式退出大洋生物,而方中则一直位列大洋生物的股东席位。截至招股书签署日,方中在大洋生物的持股比例为1.57%,是公司的第13大股东。
显然,大洋生物与浙江凯胜在股权关系上并非没有关联。而大洋生物在当前的招股书中却并没有把浙江凯胜认定为“关联方”,也并未该笔历史应收账款即当前计提的坏账准备认定为“关联方往来款”。
此外,据大洋生物招股书中的描述,其公司与浙江凯胜的交易主要集中在2008年~2013年期间。而在2011年11月~2014年期间,大洋生物的第二大股东王宏都同时是浙江凯胜的控股股东,还有两家公司重叠的参股股东方中。这也即意味着,大洋生物与浙江凯胜在此期间的交易,存在重大关联交易的可能性。
这种情况下,上述交易的真实性,尤其是此后催生而来的逾4000万应收账款全额进行坏账计提的真实性就愈加值得推敲。
值得关注的是,据裁判文书网显示,大洋生物与浙江凯胜历史上从未有任何法律诉讼。也就是说,对于浙江凯胜逾期的应收款,大洋生物从未通过任何法律手段进行催收。
此外,按照大洋生物招股书所述,大洋生物与浙江凯胜的合作于2014年起就已终止。也就是说,截至2017年,大洋生物对浙江凯胜所有应收账款的账龄应均至少有3年以上。根据大洋生物招股书中所述的《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即“账龄达3年以上且应按照应收账款100%计提坏账”的比例来算,大洋生物对浙江凯胜的应收账款在2017年末也理应全额计提完毕,而不是直到当前的2019年末。
综上所述,这笔累计达4344.38万元“坏账”的疑点有:发生大洋生物与关联方之间,且大洋生物并未对这段关联关系进行披露;在欠款方逾期付款直至停业期间,大洋生物作为债主竟从未进行过法律催收;以及对该笔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准备超出了对应的账龄时间。
种种疑点背后,大洋生物是否有通过IPO期间的坏账计提,从而清洗此前形成的大额且堪称“来历不明”的应收账款的意图也不得不令人产生怀疑。记者此前曾就上述问题向大洋生物发函求证,但截至发稿未收回复。
招股书前后数据不一,主要客户供应商重叠未披露
大洋生物2020年4月份提交的招股书显示,公司2017年的营业总成本为5.07亿元,而这一数据与公司2019年6月份提交的招股书相悖。旧版招股书显示,大洋生物2017年的营业总成本为5.1亿元,与新版相差了376万元。对“资产减值损失”的描述,两版招股书也存在明显差异。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数据差异均不在大洋生物新版招股书的会计更正说明中。至于为何披露的财务数据前后不一,以及是否存在虚假披露的问题,仍需大洋生物进行解释。
此外,对于公司主要客户同为主要供应商的问题,大洋生物在招股书中也并未重点提示及说明原因。据公司招股书,大洋生物2018年、2019年贸易商模式下的前五大客户之一,总销售排名分别为第9、第8的上海申之禾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申之禾化工”),同时也是大洋生物2017年、2019年的第3、第5大供应商,占公司当期的采购总额比分别为9.77%、6.87%。
从购销金额来看,上述时段内,大洋生物对申之禾化工的销售额分别为895.49万元、1109.19万元;同期采购额分别为3736.82万元、2753.75万元,远高于销售额。由于大洋生物在招股书中对该问题的回避,其公司与申之禾化工间的业务往来究竟是独立购销亦或是委托加工,大洋生物的经营是否依赖于申之禾化工也值得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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