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股份IPO:涉嫌危害儿童健康 主打产品可能将在美国遭禁
摘要: 今年8月7日,证监会发布的《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118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浙江新农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农股份”)IPO过会,保荐机构是光大证券。公开资料显示,新农股份是一家以化学
今年8月7日,证监会发布的《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118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浙江新农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农股份”)IPO过会,保荐机构是【光大证券(601788)、股吧】。
公开资料显示,【新农股份(002942)、股吧】是一家以化学农药原药、制剂及精细化工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营业务的公司。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4.3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82亿元。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为1.2亿股,本次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
在新农股份上市前夕,价值线发现:其最大产品毒死蜱或因危害儿童健康在美国遭禁用,而今年5月的一场伤亡事故的细节也暴露出,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这家公司存在重大缺陷和隐患。
01
主打产品涉嫌危害儿童健康在美或遭禁用
根据招股说明书:公司主要产品为三唑磷、毒死蜱、噻唑锌等原药及制剂产品,以及乙基氯化物、N-(1-乙基丙基)-3,4-二甲基苯胺、苯肼及苯肼盐、1,3-环己二酮等中间体产品。
其中,毒死蜱为公司主打产品。招股书显示,其产量大大高于三唑磷和噻唑锌等产品。
自从2016年起,就传出毒死蜱因涉嫌对儿童发育造成损害,可能在美国遭到禁用的消息,然而在招股说明书中,新农股份对这一“地雷”仅轻描淡写地一笔带过,无疑属于重大事项未进行充分披露。可以预料的是,一旦美国禁用毒死蜱,或将引发其他国家跟进,给公司经营带来重大风险。
新农股份在招股说明书中指出:“2016年受美国等国家禁止或限制使用毒死蜱的影响,毒死蜱行业整体收入下滑;2017年随着市场回暖和美国毒死蜱禁用情愿最终未获通过,毒死蜱原药市场需求回升。”
实际上,禁用毒死蜱的呼声,从未停止。
今年8月,美国联邦第九巡回法院下令要求美国环境保护局(EPA)须在60天内下令禁用杀虫剂毒死蜱,因为该杀虫剂会损害儿童和农民健康。
代表第九巡回法院撰写裁决书的法官雷科夫指出,“有科学证据显示,残留在食物上的毒死蜱会对儿童神经发育造成损害。”因环保局未能给出有力反驳,因此要求环保局于60天内下令禁用毒死蜱。
但今年9月,美国司法部又要求法院重新审查毒死蜱禁令,推迟了禁令生效日期。
美国《国家科学院学报》发布的一项研究称,即使怀孕期间暴露于中等剂量毒死蜱的妈妈,生出的孩子大脑结构也会发生持久变化,且这种变化与弱智关联。
爱尔兰数据科学和分析公司Creme Global日前出具的一份报告也强调指出,在分析的十种农药残留的化学物质中,儿童接触毒死蜱的风险最大。
有可能禁用毒死蜱的美国所在的美洲,恰恰是新农股份产品第二大出口地。招股说明书显示,2017年,新化工出口至美国的产品比例高达其境外销售总额的29.68%,金额为7351.71万元。
更早一份招股书显示:公司外销收入集中在中国香港、美国和印度,对以上三者的销售收入占整个公司直接出口销售收入的 70%左右,对中国香港、美国的销售主要系向富美实、陶氏益农等跨国公司的销售中间体所致。
目前,越来越多国家开始认识到毒死蜱的危害:从2016年4月1日起,英国已禁止销售、分销和使用含有有机磷杀虫剂毒死蜱的产品。
毒死蜱在中国也遭到了部分禁用:2013年12月9日,农业部公告第2032号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受理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的登记申请,停止批准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的新增登记;自2014年12月31日起,撤销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的登记,自2016年12月31日起,禁止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使用。”
02
重大事故曝出公司安全管理缺乏常识
2018年5月21日18时30分左右,浙江新农股份股份有限公司毒死蜱合成车间顶楼的V111加成拉料真空缓冲罐(塑料材质,容量300升)发生爆裂,造成3人受伤,其中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在浙江台州市产生了重大的社会影响。台州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陈奕君书记和张晓强代市长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救治伤员,迅速查明事故原因,立即整改到位,依规严肃处理。
这起事故,也引起了发审委的关注,在发审会上,发审委提问就包括: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和员工健康保护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2018年5月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
不知道新农股份最终如何回复发审委,令其蒙混过关。然而,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的调查结果显示,这起伤亡事故的背后,是新农股份安全意识薄弱,管理松懈。公司对伤亡事故具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
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今年5月28日下发的《关于浙江新农股份股份有限公司“5·21”真空缓冲罐爆裂事故的通报》,还原了这起事故的真相。
三氯乙酰氯是公司主打产品毒死蜱的主要原料之一,是一种对健康有害的化学制剂,对人体具有强烈刺激性。更可怕的是,其一旦遇水,会放出大量具有刺激性和腐蚀性的氯化氢气体,遇潮时对大多数金属有腐蚀性。
而该起事故产生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毒死蜱合成车间顶楼的V111加成拉料真空缓冲罐底部堵塞,操作工采用自来水去冲刷缓冲罐底部,缓冲罐内物料三氯乙酰氯遇水发生急剧反应,产生大量的氯化氢气体,导致缓冲罐爆裂。
相关人士告诉价值线,对于化工企业来说,三氯乙酰氯遇潮会发烟,会造成重大安全隐患是常识,三氯乙酰氯是新农股份生产中经常要用到的主要原材料,工作人员竟做出用水冲洗缓冲罐的“自杀式行为”,令人难以想象。一方面说明公司在安全教育、培训方面,存在重大失职,另一方面,也折射出公司在生产流程管理方面的混乱。
一死二伤的背后,新农股份难辞其咎。
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事故的通报也证明了这点,“经初步调查,事故暴露出企业安全意识淡薄、风险管理缺失、隐患排查治理不全面、员工教育培训不到位、操作规程不完善、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和日常安全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通报还披露了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包括对三氯乙酰氯残液没有采取防水等措施、无警示标志、员工竟不知晓三氯乙酰氯遇水后果、企业操作记录随意填写等一系列管理漏洞,种种混乱,触目惊心。
对于如此危险致命的化工产品,新农股份处置时竟可以随便到这种程度,说是“草菅人命”也不为过分!
官方通报内容认为新农股份的失职行为包括:
一是公司安全风险意识差,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不全面、不到位。对真空缓冲罐内的三氯乙酰氯残液没有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没有采取防水等相应管控措施。
二是隐患排查治理不全面。没有对真空缓冲罐等辅助设施区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缺乏三氯乙酰氯缓冲罐忌水安全警示标志标识。
三是真空缓冲罐区未经正规设计,管道布置不科学、不合理,存在同一管道输送多种危险废物现象。
四是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岗位员工虽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但员工仍未知晓三氯乙酰氯遇水会剧烈反应产生大量氯化氢气体的严重后果,没有真正向员工开展“安全交底”。
五是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存在违规操作现象,未经许可,违规使用自来水反冲缓冲罐。
六是企业操作记录随意填写,日常安全管理不到位。事故当天真空缓冲罐由于底部堵塞,罐内三氯乙酰氯残液无法放出处置,但操作记录中却写着“已放”二字,且得到了当班班组长确认,安全管理流于形式。
这起本可以避免的不幸事故,与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自吹自擂的的“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持续贯彻”遵纪守法、持续改进、保障健康、确保安全“的安全方针和‘企业可持续源于环境可持续’的环保方针,以实现‘确保安全’、‘确保环保’、‘确保职业健康’为目标。”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和鲜明的讽刺。
03
管理纰漏早有前科
事实上,新农股份出事不是第一次。
据多家媒体报道,2008年12月,公司前身新农有限曾经发生管道漏气事故,结果导致周围村民围堵公司大门,打破部分门窗。因为这次毒气泄露,共有700多人进行了体检,20多人留医院观察。
除生产安全问题外,公司对危险化学品的内部管理也令人担忧。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今年1月签发的《王文龙、鲍卫东、陈永洪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王文龙、鲍卫东均为新农股份台州新农精细化工厂员工,2016年5月的一天晚上,被告人鲍卫东纠集被告人王文龙在台州新农精细化工厂仓库盗窃回收主催化剂约87千克,鲍卫东销赃得款人民币7万余元。
同年8月28日17时许,被告人鲍卫东纠集被告人王文龙从台州新农精细化工厂盗窃回收主催化剂约23千克,鲍卫东销赃得款人民币17000余元。
同年6月至9月,被告人王文龙多次从台州新农精细化工厂仓库或者车间盗窃回收主催化剂约200千克,并在每次盗窃后运至仙居销赃给被告人陈永洪,销赃得款人民币8万余元。陈永洪再转手销赃给蒋某得款人民币211700元,另在陈永洪住处查获从王文龙处购赃且未销赃的回收主催化剂20千克,经估价,价值人民币68686元。
作为一家农药生产企业,其原材料、产品大部分都有毒性,内部管理本来应当非常完善。但奇怪的是,公司的两名员工竟然能轻而易举地多次实施盗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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蹊跷:四年三换财务总监
现任竟为退休返聘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在新农股份新三板上市和A股申请上市的四年中,公司四年三换财务总监,而且现任财务总监张长胜已满60岁。
在拟新三板挂牌或IPO的关键时间节点,公司财务总监频繁换人令人生疑。
招股书显示:2014年8月,财务总监曾祖雷辞职。随后,2015年1月27日新农股份挂牌新三板,证券代码831868。
2016年6月7日,财务总监冯烔提交辞职申请,到他就任仅1年余3个月。2015年3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聘任冯炯为公司财务总监,中间缺少财务总监达7个月之久。
从新农股份2016年11月11日开始接受浙江证监局IPO辅导的情况来看,冯炯2016年6月辞职的时间,新农股份正在开始筹备申报IPO材料。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称前两任财务总监的离职均为个人原因。
曾祖雷在新农股份要申报新三板前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冯炯在公司要启动IPO进程之前辞去财务总监的职务,是巧合吗?还是两人知道风险大,一走了之?
现在的财务总监张长胜是2016年6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交任命的。
仔细深究不难发现,现任财务总监应该说是临时任命,或许是公司为满足上市要求的权宜之计。
2016年6月16日,公司聘请张长胜为财务总监,而张长胜1955年11月出生,2015年11月已满60岁。根据合理推测张长胜开始服务新农股份时,应该是从其他单位办理了退休手续。
一个正处于A股上次冲刺阶段的公司,为何去寻觅一个退休之人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这样重要的岗位呢?
价值线将进一步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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