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申购黑名单激增至235个 四大禁区不能碰
摘要: 一次打新违规的后果是什么?对参与IPO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而言,可能丧失的不仅仅是成倍的打新收益,还有就是上“黑榜”,6个月不能参与打新。据券商中国记者统计,新股申购实行“货到付款”以来,不幸成为中证协“
一次打新违规的后果是什么?对参与IPO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而言,可能丧失的不仅仅是成倍的打新收益,还有就是上“黑榜”,6个月不能参与打新。
据券商中国记者统计,新股申购实行“货到付款”以来, 不幸成为中证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单”的配售对象合计已达235个,其中既有个人投资者,也有券商自营账户、资管账户和公募基金、私募基金,更有社保基金和保险产品。
235个IPO配售对象被“拉黑”
中证协今日公布了最新的一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单”,61个配售对象参与丰元股份、哈森股份、海波重科、海汽集团、合诚股份、洪汇新材、吉宏股份、江苏银行、科大国创、玲珑轮胎、盛迅达和新宏泰的新股网下申购过程中,违反了相关规定,被中证协列入黑名单。
也就是说,上述61个配售对象自即日起,6个月内都将被列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单”,不能参与任何新股申购。
这已是新股发行实行“货到付款”以来,中证协发布的第六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单”。券商中国记者对六批名单进行统计后发现,今年来被列入黑名单的配售对象合计已达235个,这些配售对象被禁止新股申购的期限均为6个月。
从每次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单”数量看,第一次最少,仅10个配售对象被“拉黑”;第三次最多,多达68个配售对象被同时“拉黑”。
新股发行结果公告显示,几乎每一只新股申购结束后,只要有网下发行的,几乎都存在或多或少的配售对象弃购现象,这些弃购的投资者中,有的属于违规操作,有的则属于误操作。经主承销商甄别,违规操作的就会被递交给中证协,最后被中证协纳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单”。
基金券商保险社保均“榜”上有名
按目前A股新股发行挂牌情况,每一只新股上市后相对于发行价,至少都有2倍的涨幅。也就是说,无论网上打新还是网下新股申购,中签或获配了新股,都是稳赚不赔的买卖,而且是无任何风险的数倍回报。
那么问题来了,到底是哪些投资者因“弃购”而被纳入“黑名单”呢?
券商中国记者根据中证协公布的数据,经过整理后显示,235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单”中,个人投资者数量最多,达到了73人次,占比达到了31.06%;其次是公募基金,“黑榜”上的公募基金产品数量达到了64只,占比亦达到了27.23%。
紧随其后的是保险资金和券商资管资金。其中,黑榜上的保险产品数量达到了34只,券商资管产品数也达到了21只。
值得一提的是,黑榜上还有4家券商自营盘和2只社保基金。4家券商自营盘分别为国信证券、中金公司、广州证券和太平洋证券;两只社保基金产品分别为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九组合和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管理的基金公司分别为国泰基金和工银瑞信基金。
网下新股申购常见四大违规
不幸登上黑榜的配售对象,心情是怎样的不好呢?不仅损失了收益,还有声誉。而对于后来者和这些配售对象本身,如何吸取这些教训才是关键。
券商中国记者根据这235个黑榜上的配售违规情况,将违规行为划分为四大类型,分别为:网上网下同时申购、提交报价未参与申购、提供有效报价未参与申购、获配后未按时足额缴纳认购款。
违规一:提供有效报价未参与申购
根据235个配售对象违规数量统计,“提供有效报价未参与申购”违规行为最为普遍,235个配售对象中,有175个就在此操作上“翻船”。根据券商中国记者了解,有这类违规行为的投资者,主要是对改革后的IPO发行规则不熟悉导致。
根据现行的发行规则,网下投资者需要在交易所新股申购平台上,在询价阶段就输入相应的报价和对应的申购数量,但不需要准备申购资金。上述违规操作者都是只在交易所系统上提供了一个价格,但未提供对应的申购数量。
投行发行人员也证实了此情况。据悉,因为以往是申购即缴款,而交易所系统为了方便网下投资者,允许投资者先报价后提交申购数量,也就是允许投资者后面准备资金进行申购。而很多投资者依然保持了这个习惯,导致只报了价格却未按时提交申购数量。
违规二:获配后未按时足额缴纳认购款
统计显示,235个配售对象违规行为中,45个系“获配后未按时足额缴纳认购款”,数量上仅次于第一种违规行为。
顾名思义,获配后未按时足额缴纳认购款,就是在网下申购成功后,为按时足额缴纳申购款,形成了“弃购”。这也是今年来新股网下发行中普遍存在的弃购根源所在。
根据券商中国记者了解,这种违规行为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忘记或有事耽搁缴款,配售成功后在该缴款时没去缴款;另一种是以为账户里资金足够,事实却是资金不足形成弃购。
来自投行发行人的情况显示,这种情况最令投行头痛,每每这个时候,投资者总是电话向投行诉苦,各种理由都有,车祸、生病、睡过头等等,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请投行别把他们提交到中证协进入黑名单。
违规三:网上网下同时申购
这个非常简单,也好理解。
深交所▼
配售对象已参与某只新股网下报价、申购、 配售的,不得参与该只新股网上申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以网下投资者报送的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关联账户为依据, 对配售对象参与网上申购的行为进行监控。
上交所▼
对于每一只股票发行,已参与网下发行的配售对象及其关联账户不得再通过网上申购新股。拟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申购平台报备配售对象账户及其关联账户。配售对象关联账户是指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证券账户。
但不少网下投资者,对这些规则并不了解而形成违规操作。
违规四:提交报价未参与申购
此类违规和第一种违规类似,只不过提交的报价最终可能属于无效报价。
也就是说,此类网下投资者,上报的价格本来就无效,即使申购了也不会获得配售,也就是说不仅报价无效,也没有进行申购。
按照券商中国记者的理解,此类投资者纳入黑名单最不冤,因为他们本质上有两个违规或失误:第一是在交易所系统里只报价未及时提交申购信息;第二是报出来的价格太不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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