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30]城地股份(603887)新股发行介绍
摘要: 城地股份(603887)新股发行介绍 一、发行概况 发行人: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保荐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数量:2460万股 市盈率:22.9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
城地股份(603887)新股发行介绍 一、发行概况 发 行 人: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保荐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数量:2460万股 市 盈 率:22.9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定价配售与网上申购资金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 认可的其他方式发行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A股股票账户的符合条件的投资 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发行价格:12.13元/股 网上申购上限:0.9万股 网下申购上限:不超过1476万股 网上申购日期:2016年8月31日 网下申购日期:2016年8月31日 网上缴款日期:2016年9月2日 网下缴款日期:2016年9月2日 二、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经主承销商确认,提交的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603个,对应的配售对象1,561,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总量为2,260,57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可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被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认为有效报价的投资者,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二)网下申购 1、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于2016年9月21日(T日)9:30-15:00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按照规定录入申购单信息。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网下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为其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同时不得超过本公告中规定的申购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申购视为无效。 2、网下投资者为其管理的参与申购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3、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4、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名称、证券账户号码以及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交易日,即2016年8月24日12:00前登记注册的信息为准,否则为无效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承担。 5、有效报价投资者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告的规定进行网下申购,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在网下申购阶段,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2016年9月23日(T+2日)缴纳认购款。 7、对于提供有效报价但未通过网下申购平台参与申购的、或实际申购数量少于有效拟申购数量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且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 (三)网下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2016年8月23日刊登的《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并将在2016年9月23日(T+2日)刊登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配售情况。 (四)公布配售结果 2016年9月23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报价、申购数量、初步配售数量、应缴纳认购款金额等信息以及列表公示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少于有效拟申购数量的网下投资者。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2016年9月23日(T+2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的获配股份数量和发行价格,从配售对象在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T+2日16:00前到账。认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认购均视为无效认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2、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初步配售数量。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行联系方式详见中国结算网站(http://www。chinaclear.cn)“法律规则—其他—上海市场”栏目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其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中的相关账户仅适用于QFII结算银行托管的QFII划付相关资金。 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认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在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603887,若不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申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B123456789,则应在附注里填写:“B123456789603887”,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在《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对未在2016年9月23日(T+2日)16:00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其未到位资金对应的获配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5、若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款金额,2016年9月27日(T+4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6、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 三、募集资金投资使用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备案文件。本公司将按照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顺序安排项目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预计募集资金投入额项目备案情况 一 地基专用装备升级改造及补充配套营运资金项目 22,845.34 22,063.25 - 1 地基专用装备升级改造项目 16,360.42 15,578.33 已经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2 补充项目配套营运资金 6,484.92 6,484.92 - 二 技术中心项目 2,965.24 2,683.18 已经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三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9,500.00 9,500.00 - 如果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上述项目实际投资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公司将本着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项目轻重缓急、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以及项目进展情况分期投资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需要以自有资金或借款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用募集资金先行置换已发生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或借款,剩余部分用于项目的后续建设,争取尽早投产。 四、(一)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5.6.30/2015年1-6月 2014.12.31/2014年1-12月 2013.12.31/2013年1-12月 2012.12.31/2012年1-12月 流动比率 2.10 1.72 1.69 1.92 速动比率 1.00 0.82 0.82 1.2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2.15% 51.67% 53.29% 48.00% 每股净资产(元/股) 4.39 4.02 3.35 2.73 利息保障倍数 28.00 20.03 25.64 42.05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 权)占净资产比例 0.004% 0.005% 0.007%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48 2.95 2.98 3.00 存货周转率(次) 0.83 1.72 2.22 2.5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 元) 3,517.75 6,872.39 5,816.32 4,725.5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元/股) 0.18 0.40 -0.07 0.0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19 0.30 -0.50 0.36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年度 财务指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股) - - - -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5年1-6月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71 0.37 0.3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78 0.33 0.33 2014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8.30 0.67 0.6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8.33 0.68 0.68 2013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24 0.62 0.6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23 0.61 0.61 2012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89 0.50 0.5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89 0.50 0.50 五、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股本总额为7,35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2,460万股,包括公开发行的新股和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5.08%。 (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谢晓东 3,224.66 43.87% 2 卢静芳 806.16 10.97% 3 西上海投资 740.16 10.07% 4 余艇 708.20 9.64% 5 昆山驰望 413.11 5.62% 6 冯亚 295.08 4.01% 7 利君骐瑞福 236.07 3.21% 8 刘国锋 177.05 2.41% 9 宋亚会 177.05 2.41% 10 赵利军 177.05 2.41% 六、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一)主营业务及收入的要构成 本公司是集出版物生产、加工、销售和多元文化产业发展于一体的文化产业经营实体,主营业务包括出版物的编辑和出版、图书及影音产品零售、分销以及教材和助学类读物发行业务等。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经营范围为:市政工程,基础工程,建筑工程,土方工程,送变电工程(除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建筑装饰装潢,水电安装,设备租赁,建材、金属材料的销售,实业投资(除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管理)。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桩基、基坑围护及岩土领域相关设计等地基与基础工程服务,具体包括静力压桩、钻孔灌注桩、水泥土搅拌桩、地下结构预制拼装构件应用等基础工程的施工服务,以及基坑围护挡土止水结构、地基加固改良、土石方工程施工等,业务领域涉及房地产、市政工程、公用设施、工业厂房等。发行人的主营业务需要相关的行业资质认定,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拥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岩土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等,是具备总承包、专业承包、勘察、设计一体化施工能力的综合服务商。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运行情况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 发行人已经从事了十多年的桩基和基坑围护施工业务,累计完成数百项桩基及基坑围护工程,并多次被上海市嘉定区建筑业管理协会授予“优秀建筑施工企业”称号。 经过多年丰富运营经验的积累,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的生产和管理机制,亦培养和锻炼了一支具备优秀的技术水平、丰富的项目设计和运营经验的项目团队,确保了施工项目质量,为发行人赢得了良好的市场声誉和知名度,形成了良好的品牌优势。 发行人注重技术创新,近年来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相继申请了70多项专利技术,已获得授权39项。发行人经过多年的应用技术研究和施工经验积累,在熟练掌握静力压桩、钻孔灌注桩、水泥土搅拌桩等传统的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技术的基础上,不断开发环保、节能、高效、智能化的桩基和基坑围护新技术,已经开发并掌握了多项施工方面的关键技术,为完成各类高质量的桩基与基坑围护项目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障,确保了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持续增长。 基于良好的品牌优势、优秀的施工能力及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发行人与实力雄厚的大型开发商及建筑商建立了较好的合作关系,如恒大集团、金地集团、保利地产、东方航空置地、绿地集团、复地集团、合景泰富地产、凯德置业、旭辉集团、中国建筑、中铁建工、上海建工、龙元建设等,从而奠定了发行人的竞争优势地位。经过多年的发展,发行人已逐渐成长为一个跨领域、跨区域、具备一体化施工能力的综合服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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