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是什么,故意伤害罪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摘要: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不清楚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经常会将两者弄混,为此,我国法律对二者的区别作了一些规定,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下吧。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容易与寻衅滋事罪混淆。如何有效把握两者的区别,正确定罪量刑至关重要。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主观故意 。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故意是危害他人健康,希望并放任这种行为发生。寻衅滋事罪是指故意寻衅滋事罪,破坏公共场所等社会秩序,造成公共财产严重混乱的行为。从主观以上可以看出,故意伤害罪主观上必须有伤害的故意,必须是故意损害他人健康。伤害的动机是多方面的,不是危害他人生命,而是危害他人生命的故意杀人。寻衅滋事罪一般不以伤害他人健康为目的,而是通过逞强、寻衅滋事、耍流氓等方式寻求破坏社会秩序。
2.从行为侵害的对象来看,寻衅滋事罪的客体往往是不特定的人,可以是熟人,也可以是陌生人,不喜欢就捣乱,寻求精神刺激以满足其变态心理。在司法实践中,一些行为人往往认为别人说了自己的坏话或者做出了对自己不利的行为,甚至不喜欢别人的行为,乱打别人来发泄自己无名的怒火。在这种情况下,受害者往往不知道演员殴打自己的真正原因。但故意伤害的对象往往是特定事物的特定相关人,加害人的伤害对象往往是特定的,双方往往有一定的矛盾或恩怨。一般情况下,加害人与被害人有一定的接触或接触,纠纷往往在伤害发生前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导致矛盾激化,进而导致加害人挑起事端,相互伤害,相互报复。因此,故意伤害的受害者是明确和具体的。寻衅滋事罪的客体具有随意性和不确定性。
3.就客观行为而言。故意伤害的对象往往是特定的,通常是知道或者有矛盾的人,在伤害行为实施之前往往有一个准备过程,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对他人的预谋伤害。而寻衅滋事往往是侵害对方的对象,看到有人打人更是不经意。比如有人喝酒闹事,逞强好胜,见人就打,以示大哥身份,那么演员只追求精神上的刺激,大部分行为都是一时冲动。无缘无故打别人显然是流氓作风。也就是说,客观上,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或者根本没有理由而随意殴打他人,行为人因为不是理由的原因而随意殴打他人。但就行为人实施的手段而言,故意伤害显然是故意的,而伤害他人一般不是随机的。
4.从侵害对象来看,故意伤害罪侵害的是他人的健康权,而不是他人的生命权或者其他权益。但寻衅滋事罪的客体相对复杂,既侵害社会公共秩序,又侵害他人健康权。但寻衅滋事罪的主要特征是侵犯社会公共秩序。两种犯罪所保护的法益不同,这也是区分两种犯罪的一个重要特征。
故意伤害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1.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如果法定最高刑是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则需要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有必要起诉,必须报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中国刑法还规定,在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故意伤害罪通常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也有特殊情况,即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这种情况下,20年后被起诉也不是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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