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为什么让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
摘要: 2月6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就业一直是最大的民生,尤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的12项大招里,再次提到加快落实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政策。2015年4月27日,国务院出台了
2月6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就业一直是最大的民生,尤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的12项大招里,再次提到加快落实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政策。
2015年4月27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文件里明确提到:
对于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原单位应当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创业的实际情况,与其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加快推进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政策推广。鼓励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研机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通过合作实施、转让、许可和投资等方式,向高校毕业生创设的小微企业优先转移科技成果。完善科技人员创业股权激励政策,放宽股权奖励、股权出售的企业设立年限和盈利水平限制。
而为何将范围界定为高校和科研院所?
有人分析称:高校和科研院所聚集了大量的高层次科研人才,从职能来讲是承担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主体,高校和科研院所有大量的科研人才,有众多的科研成果,把这些科研成果同市场相结合,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才可能实现创新驱动,重塑经济结构,实现跨越式发展。所以实施意见把范围界定为高校和科研院所,既有针对性同时又对改革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
离岗创业实施意见的亮点有哪些?不同省份会有稍微不同的差别!
云南省意见细则:
一是离岗期限有所突破,实施意见规定了离岗创业人员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3年保留人事关系,以时间换空间,为有成就和前景的科研人员创业提供是最大的制度支持和保障。
二是在人员范围上,实施意见规定可以离岗创业的人员为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双肩挑人员可以先辞去管理岗位职务离岗创业,给有志创业的人员最大限度的松绑。
三是明确了离岗创业人员在离岗创业期间的政策保障,如档案工资正常晋升,工齡和履职年限连续计算,离岗创业人员纳入原单位职称评审、培训、考核、奖惩等人事管理,与原单位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参加单位年度考核,创业业绩突出的,可以确定为优秀档次,不占原单位考核优秀比例。
四是离岗模式实现动态管理。即离岗创业期间可以提前申请结束创业,回原单位工作,也可以提前申请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全身心投入创业。
这些规定明确了离岗创业人员离岗手续的申办,离岗期间和期满后的管理以及待遇等方面的政策保障。解决了长期以来对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有制度无规范,有导向无规定的问题。一方面从制度上破除了制约科技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推动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另一方面为科技人员放心创业解除的后顾之忧,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安徽省意见细则:
2013年7月,安徽省下发文件,对经组织批准辞去公职到民营企业创业的公职人员,一次性发给相当于本人3年基本工资的补偿金。对工作年限满30年,或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公务员,本人申请提前退休进行创业的,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进行创业。
河北省意见细则:
2014年4月,河北保定出台文件,鼓励公务员创业:自主离职创业人员5年内保留原身份停发工资,工资晋升、职称评定不受影响。5年内愿意回单位的,由原工作单位重新安排工作。
此次的“离岗创业”政策被大家解读为30年前企事业单位“停薪留职”下海经商的2.0版本。
截止目前以来,甘肃、山西、河北、宁夏、江苏、河南等多省人社厅印发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有关工作的通知”,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可离岗创业,社保待遇不变,有效期3-5年不等。
申办离岗创业,有四个程序。
个人申请
凡有离岗创业意愿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离岗创业项目书,明确创业意向和方式。离岗创业项目书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等。
单位审核
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离岗创业条件的,予以批准。
签订协议
经单位批准的离岗创业人员,要与单位签订离岗创业协议书。离岗创业协议书应载明离岗创业起止时间、单位和离岗创业人员的有关权利义务、发生争议处理方式等。离岗创业人员要自觉服从单位的管理和考核,按时报告创业情况和履行约定情况。原单位要停发离岗创业人员工资,保留其人事关系,继续为其缴纳单位部分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正常晋升其档案工资,保留其享有参加专家评选、职称评聘、岗位晋升等权利。
备案
单位填写《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备案表》,附个人书面申请、离岗创业项目书、离岗创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事业单位报主管部门备案,主管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每年年底向同级人社部门报送离岗创业人员花名册。
通知提出
对于离岗创业人员,由原单位和所在创业单位共同管理,以所在创业单位管理为主。
考察考核
原单位每年或创业期满应派工作人员到离岗创业人员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核,并将其在创业单位的表现作为年度考核和创业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
严禁借机“吃空饷”
离岗创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离岗创业协议书约定和所在创业单位规章制度,严禁借机“吃空饷”、从事违法违纪活动。对违反规定者,原单位应视情况终止离岗创业协议,责令其返回单位,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返回原单位工作应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离岗创业人员期满前或期满申请返回原单位工作或辞职创业的,应提前1个月向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对于未按要求办理终止离岗创业手续的,原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与其终止人事关系,及时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办理返岗手续
对于申请返回原单位工作的离岗创业人员,原单位要及时审核其离岗创业期间的情况,办理返岗手续,恢复其工作和工资待遇。对于离岗创业人员要求辞职继续创业的,原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与其终止人事关系,及时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原单位填写《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终止离岗创业备案表》,事业单位报主管部门备案,主管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每年年底向同级人社部门报送终止离岗创业人员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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