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方不锈钢电子交易中心关于增加交收仓库的通知
摘要: 【鹿头社2015年8月18日讯】(鹿头社编辑肖林)江苏东方不锈钢电子交易中心2015年08月17日发布关于增加交收仓库的通知,为了给广大交易商提供更优质、更快捷的交收服务,中心根据交易商推荐和相关公司
【鹿头社2015年8月18日讯】 江苏东方不锈钢电子交易中心2015年08月17日发布关于增加交收仓库的通知,为了给广大交易商提供更优质、更快捷的交收服务,中心根据交易商推荐和相关公司(仓库)的申请,现指定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无锡物流中心芙蓉路库为本中心指定交收仓库及东方商城交收仓库。
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增加交收仓库的通知
各交易商:
为了给广大交易商提供更优质、更快捷的交收服务,中心根据交易商推荐和相关公司(仓库)的申请,现指定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无锡物流中心芙蓉路库为本中心指定交收仓库及东方商城交收仓库,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仓库)名称:东方商城④库(汇坚恒昊库)
地址:农石路7号汇坚仓储内
联系人:毛金根
联系电话:0510-82112225
传真:0510-82122515
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在此仓库交收的货物目前仅限钢厂直发货物或过户未出库货物。
交易商在此仓库参与中心按期交收或者东方商城交收时须提前与仓库签订仓储协议,具体事宜请咨询仓库业务经理。
东方商城流程:
1、卖方传真提单至物流中心开发部,须注明货物在“东方商城”卖出;
2、买方将加盖公章的东方商城提单传真至物流中心开发部;
3、提货人携带东方商城提货单原件或复印件及提货人有效证件至芙蓉路库提货。
收费结算
1、提货客户与物流中心有协议的,按照合同约定记账,月结;
2、电汇:客户如需电汇,请咨询仓库人员电汇信息;
3、现金支付:由库管员收取并开具收据,发票另开。
江苏东方不锈钢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5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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