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贵金属交易中心关于诋毁交易中心商誉言论的声明
摘要: 【鹿头社2015年04月04日讯】青岛贵金属交易中心4月4日发布声明,关于近期诋毁交易中心商誉的言论。声明原文如下:关于诋毁交易中心商誉言论的声明针对近期网络上出现的有关诋毁青岛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鹿头社2015年04月04日讯】 青岛贵金属交易中心4月4日发布声明,关于近期诋毁交易中心商誉的言论。
声明原文如下:
关于诋毁交易中心商誉言论的声明
针对近期网络上出现的有关诋毁青岛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贵所”)商誉的言论,青贵所发表如下声明:
一、青贵所于2011年依法设立,并经青岛市政府报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检查验收,经青岛市政府依法批准【青政办字〔2013〕49号】合法的交易场所,相关审批、检查验收和批准的文件手续完善。青贵所主营业务为贵金属现货的销售、贸易及其相关配套服务,以银行对资金实行第三方监管,利用现货交易平台,通过互联网直接在线报价,以网上销售、电子购物的方式实现交易。
二、青贵所秉承“公开、公正、公平;专业、诚信、共赢”的原则,以“立足现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统一组织、严格监管。青贵所自成立以来,坚持政府指导、企业自律经营,成为国内首家贵金属交易印花税试点平台,引领行业发展,在国内有着较大的影响力。
三、经青贵所与近期网络不实言论始发布者—青岛市工商局原注册局局长荣光沟通,其已经删除相关网上不实言论,并对自己发表恶意诋毁青贵所言论的行为表示歉意。如有人继续转载青岛市工商局原注册局局长荣光不实言论并扩大传播范围恶意诋毁、中伤青贵所商誉的,青贵所将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声明人:青岛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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