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分拆上市正式稿出台 近30家新三板公司符合标准
摘要: ■分拆上市正式稿公布,条件适度修改:2019年12月13日,证监会新闻发布会公布《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正式稿,和征求意见稿相比,一是调低盈利门槛,把上市公司盈利门槛从10亿元调
■分拆上市正式稿公布,条件适度修改:2019年12月13日,证监会新闻发布会公布《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正式稿,和征求意见稿相比,一是调低盈利门槛,把上市公司盈利门槛从10亿元调低至6亿元;二是适度放宽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征求意见稿不允许三年内使用过募资的业务或资产分拆单独上市,正式稿适当放宽要求,允许最近三年内使用募资规模不超过子公司净资产10%的子公司分拆;三是略放宽子公司董事、高管持股要求,正式稿放宽了子公司董事、高管的持股限制,由10%放宽至30%;四是修改同业竞争表述适应不同板块安排;五是在表述上更加明确。
■百余家新三板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上市公司,约30家符合分拆标准:
我们在8月份征求意见稿出台时发布了报告《分拆上市和科创板重组规定出台,或为新三板带来哪些机会?》此次我们根据正式稿将指标细化,并且将报告期调整近12个月及加入了其他非财务方面的指标,使得统计结果更加接近真实情况,主要考虑指标如下:(1)时间上:
上市公司股票境内上市已满3年;(2)盈利能力: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最近3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3)净利润占比:上市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不得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4)净资产占比:上市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净资产不得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0%;(5)主营:所属子公司主要从事金融业务的除外;(6)高管持股比例:上市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有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股份,合计不得超过所属子公司分拆上市前总股本的30%的除外;(7)重大事项: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业务和资产的除外。
数据显示目前新三板第一大股东为A股上市公司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公司,共97个,其中新三板共30个案例或符合分拆上市规定。
■符合可分拆公司收入及利润体量大,约三成符合科创板财务标准,近六成符合精选层财务标准:统计符合分拆上市条件的新三板公司,其中10家或符合科创板上市的财务标准,17家或符合精选层的财务标准。
从营收和净利润来看,这些公司体量较大,建议关注,典型案例如成大生物、用友汽车、新道科技等。
■风险提示:政策落地不达预期、流动性风险、统计数据误差。
上市公司,所属子公司,新三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