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打破盈利禁锢 试点拥抱创新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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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初期缩范围、限数量,树标杆、做示范。此次《若干意见》在试水初期对于甄选的企业在范围和规模上予以限定。首先,试点主要是针对少数符合国家战略、具有核心竞争力、市场认可度高的企业,涉及行业局限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我们初步统计,2017年已发行新股中属于上述七大行业的占比大约仅为22%;其次,试点企业具有相当规模,并非初创型企业,对于境外上市的大型红筹企业,市值不能低于2000亿元人民币。截至3月30日,符合条件的只有包括腾讯、阿里巴巴、百度、京东、网易等在内的不到10家企业。而对于尚未在境外上市的创新企业(包括红筹企业和境内注册企业),则规定了“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且估值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的定量指标。根据2017年科技部火炬中心公布的数据,估值超过200亿元人民币的独角兽企业仅30家不到。
第三,还设置了另一较为灵活的标准,即“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筛选机制上,证监会将专门成立科技创新产业化咨询委员会,其对申请企业是否纳入试点范围作出初步判断,证监会再以此为重要依据,审核决定申请企业是否列入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