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发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实施细则,报废机动车回收题材概念股可关注

来源: 热点题材 作者:佚名

摘要: 5月31日,商务部发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文件指出,国家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向专业化、集约化发展;鼓励机动车所有人将报废机动车交由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拆解再利用。国家对报

  5月31日,商务部发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文件指出,国家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向专业化、集约化发展;鼓励机动车所有人将报废机动车交由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拆解再利用。国家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

  点评:报废汽车回收是汽车流通的最后环节。目前,我国汽车保有量是2.4亿辆,按照国际4%至6%的报废比例平均水平,未来汽车报废规模巨大。

  报废机动车回收题材概念股推荐:

  天奇股份(002009)布局汽车拆解全产业链,与德国ALBA合作建立铜陵汽车循环经济产业基地。

  格林美(002340)携手三井东京开拓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业务。

审核:yj127 编辑:yj127
关键词:

报废,机动车,回收,汽车,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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