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开展低速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 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
摘要: 据海南日报2月13日消息,海南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6部门日前联合制定印发《海南省低速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从源头上加强低速电
据海南日报2月13日消息,海南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6部门日前联合制定印发《海南省低速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从源头上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开展低速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
低速电动车主要指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
《方案》指出,各市县政府要认真组织开展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清理整顿,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加强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及生产销售监督执法。
同时,引导有条件的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质量水平,申请国家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或通过转型升级、并购重组等方式与现有机动车生产企业合作,生产符合相关标准的道路机动车辆产品;鼓励中小企业向汽车零部件配套领域转产。
《方案》要求,各市县、各有关部门既要保证低速电动车治理工作有序进行,也要保护合法合规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残疾人轮椅车等生产、销售、使用的正当权益。
低速,电动车,生产,方案,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