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摘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10,799,83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14%)的股东深圳市大业盛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业盛德”)计划在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699,9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00%,占公司总股本的1.29%);其中,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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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公司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不超过2,6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其中,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但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的150%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若减持期间公司股票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应的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做相应调整。
(二)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承诺内容
公司股东大业盛德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扣除公开发售后(如有)上市前已发行的全部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在本次发行结束时所持公司股份的25%。
公司股东大业盛德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如下: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不违反大业盛德关于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将根据自身经济的实际状况和二级市场的交易表现,有计划地就所持股份进行减持,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的150%,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大业盛德在本次发行结束时所持公司股份的25%。在实施减持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大业盛德的股东励建炬、石会峰、王少权、李武章、李燎原、孔天舒关于股份限制和锁定的承诺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励建炬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扣除公开发售后(如有)上市前已发行的全部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在本次发行结束时所持公司股份的15%,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励建炬、石会峰、李武章、李燎原、王少权、孔天舒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承诺履行情况
大业盛德所持股份已于2020年3月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截至本公告日,大业盛德及其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拟减持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大业盛德按照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一)大业盛德出具的《证券交易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9日
科达利,股东减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