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安环境: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摘要: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0-018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事
项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4、议案6-议案10、议案12-议案14属于
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
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
(1)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
②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年4月13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28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冯忠波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代表共9名,代表股东9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78,330,9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2479%。其
中: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2名,代表2名股东,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359,429,4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187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901,555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2.0608%。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8,901,5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60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78,170,5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6%;反对160,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4%;弃权0股;回避0股。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78,170,5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6%;反对160,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4%;弃权0股;回避0股。
3、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78,170,5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6%;反对160,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4%;弃权0股;回避0股。
4、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78,170,5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6%;反对160,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4%;弃权0股;回避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741,155股,反对160,400股,弃
权0股,回避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14%。
5、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78,170,5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6%;反对160,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4%;弃权0股;回避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8,170,5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6%;反对160,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4%;弃权0股;回避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741,155股,反对160,400股,弃
权0股,回避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14%。
7、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处置【海螺型材(000619)、股吧】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8,170,5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6%;反对160,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4%;弃权0股;回避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741,155股,反对160,400股,弃
权0股,回避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14%。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8,170,5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6%;反对160,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4%;弃权0股;回避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741,155股,反对160,400股,弃
权0股,回避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14%。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741,1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14%;反对160,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86%;弃权0股;回避359,429,416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741,155股,反对160,400股,弃
权0股,回避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14%。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后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8,170,5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6%;反对160,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4%;弃权0股;回避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741,155股,反对160,400股,弃
权0股,回避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14%。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第七届董事会确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8,170,5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6%;反对160,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4%;弃权0股;回避0股。
12、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12.01选举姚新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78,169,9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4%;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8,740,555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82%。
表决结果:同意选举姚新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2选举冯忠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78,169,9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4%;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8,740,555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82%。
表决结果:同意选举冯忠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3选举李建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78,169,9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4%;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8,740,555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82%。
表决结果:同意选举李建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4选举蒋家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78,169,9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4%;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8,740,555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82%。
表决结果:同意选举蒋家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5选举江冰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78,169,9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4%;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8,740,555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82%。
表决结果:同意选举江冰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6选举金晓峰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78,169,9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4%;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8,740,555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82%。
表决结果:同意选举金晓峰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
案》;
13.01选举王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78,169,9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4%;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8,740,555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82%。
表决结果:同意选举王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02选举彭颖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78,169,9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4%;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8,740,555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82%。
表决结果:同意选举彭颖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03选举王泽霞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78,169,9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4%;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8,740,555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82%。
表决结果:同意选举王泽霞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4.01选举潘汉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378,169,9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4%;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8,740,555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82%。
表决结果:同意选举潘汉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4.02选举周晶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378,169,9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4%;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8,740,555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82%。
表决结果:同意选举周晶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4.03选举朱兴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378,169,9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4%;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8,740,555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82%。
表决结果:同意选举朱兴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三、律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
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
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4日
盾安环境,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