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投资超额未及时披露等,顾地科技被警示后又收监管函
摘要: 11月13日,获悉,顾地科技(002694.SZ)于12日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监管函。
11月13日,获悉, 顾地科技(002694.SZ)于12日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2017年8月24日,顾地科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阿拉善盟梦想汽车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投资的议案》,拟投资10亿元用于阿拉善沙漠梦想汽车航空乐园——汽车乐园(互动娱乐区)建设项目。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已完成投资12.10亿元,超出已审议通过的投资金额2.10亿元。2020年6月24日,顾地科技对上述超额投资事项补充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顾地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2.1条、第2.7条、第9.2条的规定。中小板公司管理部要求顾地科技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顾地科技: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11月11日,顾地科技及相关责任人因上述事由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湖北证监局关于对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贾广鑫、王大钧、张东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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