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券交易纠纷,*ST康得部分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摘要: 8月5日,资本邦获悉,*ST康得(002450.SZ)近日收到《民事裁定书》。
8月5日,资本邦获悉,*ST康得(002450.SZ)近日收到《民事裁定书》。
据悉,因公司债券交易纠纷一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民事裁定书》的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一、(2020)粤19民初41号《民事裁定书》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一: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二: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人与二被申请人公司债券交易纠纷一案,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申请人向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查封、扣押、冻结二被申请人名下价值220,743,546.29元财产,并提供申请人出具的担保金额为220,743,546.29元的保函为前述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查封、扣押、冻结二被申请人名下价值220,743,546.29元的财产。
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二、(2020)粤19民初42号《民事裁定书》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二: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人与二被申请人公司债券交易纠纷一案,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申请人向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查封、扣押、冻结二被申请人名下价值134,527,325.90元财产,并提供申请人出具的担保金额为134,527,325.90元的保函为前述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查封、扣押、冻结二被申请人名下价值134,527,325.90元的财产。
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头图来源:图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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