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配合监管局工作,大连圣亚杨子平、毛崴收警示函
摘要: 7月6日,资本邦获悉,大连圣亚(600593.SH)董事会主要负责人杨子平、新任董事毛崴收警示函。
7月6日,资本邦获悉,大连圣亚(600593.SH)董事会主要负责人杨子平、新任董事毛崴收警示函。
据悉,2020年6月30日晚,经磐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提议,大连圣亚公司董事会以公司出现紧急情况为由,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提议罢免公司总经理。大连监管局称,关注到董事会召开的紧急情况理由并不充分且引起公司众多职工情绪不稳定,已收到近200名公司员工联名发出的《大连圣亚全体员工严正声明》。为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大连监管局以电话和书面函件形式要求董事会主要负责人杨子平、新任董事毛崴来大连监管局进行监管谈话,并通过公司董事会秘书告知,但二人拒绝配合大连监管局的监管工作,一直未到大连监管局进行谈话,也未通过其他方式说明相关情况。
大连监管局表示,二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按照《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大连监管局决定对二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资本邦获悉,2020年7月2日夜间,多家媒体报道关注公司控制权纷争和高层人事变动情况,针对上述情况,上交所要求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要求公司核实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相关情况,并对外披露。
二、如公司已召开紧急董事会,要求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披露召开紧急董事会会议的紧急事由,说明会议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及理由。要求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三、要求公司核实并披露公司控制权是否已发生变更,并向股东大连星海湾核实并披露是否拟采取举措以巩固控制权,如有,要求说明具体计划和安排。
四、要求公司向股东杨子平和磐京基金核实并披露:(1)双方共同投资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庆成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成立背景、业务开展范围、业务开展具体情况和历史投资情况;(2)结合双方存在共同投资以及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明确说明双方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前期信息披露是否存在需补充或更正之处;(3)杨子平、磐京基金与公司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未披露的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应当披露的协议及利益安排。要求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五、要求公司核实并披露目前生产经营状态是否正常稳定,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秩序、重大事项决策机制是否能够保持规范有序。
据悉此前4月底,大连圣亚发布了不乐观的2019年年报及2020年一季度财报,随后收到上交所的问询函。财报显示,2019年大连圣亚营收为3.19亿元,同比下降8.32%。产负债率达60.67%,财务费用为2247.63万元,同比增8.32%,占扣非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52.53%。
头图来源:图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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