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神语联二回科创板问询:公司无提前确认收入或推迟结算情形
摘要: 7月3日,资本邦获悉,传神语联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传神语联)近日披露科创板二轮问询回复。
7月3日,资本邦获悉,传神语联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传神语联)近日披露科创板二轮问询回复。
二轮问询主要涉及研发支出资本化、与明华澳汉、颜健的交易、信用政策和应收账款、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关联方披露、核心专利质押、员工、劳务外包等13个问题。
研发支出资本化方面。根据申报及回复材料:(1)软件设计阶段是公司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临界点;(2)公司在取得《结项报告》且提交过程资产并已经取得软件着作权登记证或已提交专利申请时,将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结转为无形资产,资本化相关研发项目对应的成果未明确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公司提交发明专利申请到获批平均时间间隔为2.95年、最长5.89年;(3)报告期各期均存在将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全部或部分计入当期损益的情形;(4)2017年转为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为5年,2018年、2019年转为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为10年;(5)报告期各期末开发支出余额为零,原因为已完结的研发项目对应的开发支出年末分别确认为无形资产或计入当期损益,报告期各年末尚未完结的研发项目全部处于研究阶段;(6)报告期内开发支出资本化金额分别为2,867.06万元、3,446.72万元、3,874.29万元,增加的净利润占报告期各期净利润的比值分别为49.79%、50.95%、56.86%。
关于将设计阶段作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临界点的合理性,传神语联表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开发支出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定资本化项目研究阶段及开发阶段的划分时点。研发项目立项发起后,开始进入研究阶段,公司管理层召开立项、规划、需求设计各阶段项目评审会,邀请研究人员、需求设计人员、客户代表、开发人员等内外部人员进行可行性论证,管理层及相关人员明确了项目在技术、市场、财务等方面可行,在会议记录上签署意见,公司据此认为项目正式进入开发阶段。软件设计是公司开发阶段的起点,项目组基于研究阶段已论证可行的规划、设计以及关键技术解决方案,制定并实施具体开发方案,以此指导开发人员执行具体开发和测试工作,保障项目交付。因此公司将软件设计阶段作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临界点。
项目的研究阶段以完成需求评审为结束标志,随即进入开发阶段。软件开发阶段,项目组基于研究阶段已论证可行的规划、设计以及关键技术解决方案,制定并实施具体开发方案(即软件设计环节),以此指导开发人员执行具体开发和测试工作,保障项目交付。
与明华澳汉、颜健的交易方面。传神语联表示,公司不存在与颜健签署业务合同交易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大型用户、第三方平台用户、语翼网渠道商用户中均无名称为颜健的客户;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与名称为颜健或颜健控制公司签署业务合同交易的情况;公司中小企业及个人用户业务的主要构成为语翼网业务,公司已查询的语翼网下单客户名称中无名为颜健的客户。语翼网除渠道商用户外,单一客户收入普遍较小,经核查统计,语翼网单一客户年度累计订单金额普遍在1万元以下。报告期内,公司供应商名单中也不存在名为颜健的供应商。
信用政策和应收账款方面。根据回复材料,公司在提交稿件时确认单项收入,按一定周期与客户结算并开具销售发票,以与客户结算且客户收到发票作为信用期起点。
关于结算与开票,传神语联表示,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办法有效执行,销售人员据以落实应收账款催收工作,积极与客户沟通回款,不存在推迟结算、开票情形。应收账款账龄以收入确认为起始日,以收到回款为终止日,因此应收账款的账龄计算与结算、开票周期无直接关联。
公司语言服务业务订单通常具有高频次、小金额、订单数量多等特征,公司根据其长期服务经验确定了按一定周期与客户批量结算的结算方式。在订单数量较多的情况下,按一定周期结算原因:一是有利于公司和客户对账管理,二是为销售人员催收工作提供依据,三是为客户付款环节提供准确的依据。
结算至开票通常存在一定时间间隔,主要系公司大型客户多为国有背景类企业、政府及事业单位、外资企业等,这类客户通常具有严格的预算控制和资金审批流程,流程时间较长,经办人员通常累积一定结算金额后联系公司开具销售发票,见票后提起付款审批流程。
经对比报告期内主要大型用户的各年度合同结算条款,未发现信用期延后或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或推迟结算、开票情形。
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方面。根据回复材料,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已贴现或背书但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均不附追索权,公司将应收票据贴现在现金流量表中列示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关于报告期各期末已贴现或背书但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是否附有追索权说明,传神语联表示,截至本回复出具日,2018年末和2019年末已贴现或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均已到期承兑且未被追索。
关于报告期各期末已贴现或背书但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是否附有追索权,传神语联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订)第六十一条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已贴现或背书但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分别为461.44万元和722.24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已贴现或背书但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附有追索权。
在将相关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或背书时终止确认、应收票据贴现在现金流量表中列示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传神语联称,《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第七条规定,企业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应当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企业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认为资产或负债。《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18年修订)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有关说明进一步指出,对于上述“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企业应当根据金融资产的具体特征做出判断,需考虑的风险类型通常包括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外汇风险、逾期未付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或报酬)、权益价格风险等。根据以上准则和指南规定,票据背书或贴现应根据票据承兑方(出票人)的情况进行判断。对于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的汇票可以认为相关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应当终止确认应收票据;信用等级较低的银行承兑的汇票以及由企业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应当继续确认应收票据。
银行承兑汇票由信用等级较高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贴现时终止确认,收到的现金计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由信用等级一般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由企业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在贴现时不终止确认,收到的现金计入“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待到期兑付后终止确认。
更正后,公司关于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或背书时终止确认、应收票据贴现的现金流量会计处理方式具有合理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关联方披露方面。根据回复材料,台湾地区自然人何震宇为COSMOS的唯一股东,经穿透后何震宇间接持有公司5.47%的股份。
关于关联交易披露是否准确、完整,传神语联表示,何震宇作为COSMOS唯一股东,并未直接持有公司任何股份。除通过COSMOS投资公司外,何震宇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或者任职关系,且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其他关联关系及业务或者资金往来。
徐长军实际控制且担任董事长的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存在少量笔译服务业务。除此之外,徐长军、秦峰其他对外投资或者任职的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及业务或者资金往来。
此外,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提供的调查表,上述人员与公司主要客户、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及与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形。
综上所述,徐长军作为公司曾经的董事,朗新科技已作为公司关联方进行了披露,且朗新科技向公司采购的少量笔译服务业务已作为关联交易进行了披露。因此,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准确、完整。
头图来源: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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