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晟智能:公司信用销售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摘要: 6月22日,资本邦获悉,上交所信息显示,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瑞晟智能)披露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回复。
6月22日,资本邦获悉,上交所信息显示,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瑞晟智能)披露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回复。
关于公司实际信用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信用销售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及有效执行,瑞晟智能表示,报告期内,公司一直注重应收账款的管理,在《财务中心管理制度》中制定了应收账款的管理制度。
公司采取严格的应收账款管理措施,制定了应收款项催收责任制度,公司对应收账款采取的管理措施主要为:公司销售助理根据销售合同约定的收款条件结合合同签订日期、项目实施节点、客户付款审批情况等,制定各个客户催收计划,于每周一发送给销售人员,由具体销售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现场、邮件等方式进行催收,并持续跟踪客户,重点关注客户经营及资金周转情况。
公司每月由财务部门与销售部门对于应收账款进行对账,并识别应收账款账龄及逾期时长。对于销售业务人员各自负责的客户应收账款,逾期超过1个月后每逾期一个月对于应发奖金进行累进扣减,以此督促销售业务人员加紧进行应收账款的催收。
公司将应收账款催收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将款项回收纳入绩效考核机制,将应收款项的回收与销售人员的绩效考核及其奖惩挂钩。上述制度增强了销售人员催收货款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减少了公司坏账损失风险。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1年回款率在65%-70%左右的水平,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良好。公司历年2年以上账龄应收账款余额占期末应收账款总额的比重均保持在较低水平,应收账款一般于发生后2年内基本可以收回。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账龄结构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可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综上,公司信用销售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且得到了有效执行。
头图来源: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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