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龙泰竹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核意见
摘要: 一、审核情况(一)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全称为“福建龙泰竹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1445,创新层),设立于2010年4月,注册地址位于南平市建阳区徐市镇龙泰园1号,
一、审核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全称为“福建龙泰竹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1445,创新层),设立于2010年4月,注册地址位于南平市建阳区徐市镇龙泰园1号,主要从事竹家居用品的设计、生产及销售,主要以ODM、OEM模式服务于宜家等国际知名品牌。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连健昌和吴贵鹰夫妇,合计持有公司41.65%股权。
(二)审核过程
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行政许可申请于2020年6月15日正式受理。依据《证券法》《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1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2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等相关规定,我会对发行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合规性审核。
全国股转公司就本次发行出具了《关于福建龙泰竹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自律审查有关意见的函》,对发行人本次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无异议。
二、合规性审核意见
根据发行人提交的申请文件和全国股转公司的自律审查意见,我会认为,发行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备,全国股转公司审查内容和审查程序符合规定,信息披露内容基本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1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2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相关规定,相关中介机构已就本次申请的相关问题依法发表了明确的意见。据此,我会同意福建龙泰竹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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