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减持股份 姚记科技实际控制人收警示函
摘要: 4月1日,资本邦姚记科技(002605.SZ)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姚文琛、邱金兰、姚朔斌、姚硕榆、姚晓丽于2020年3月31日收到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现将内容公告如下
4月1日,资本邦姚记科技(002605.SZ)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姚文琛、邱金兰、姚朔斌、姚硕榆、姚晓丽于2020年3月31日收到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现将内容公告如下:
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份。经查,2017年7月18日至2020年2月28日期间,持有的姚记科技股份比例变动为6.26%,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主动减持股份比例为5.87%;因姚记科技实施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授予被动稀释股份比例为0.39%。2019年8月30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减持公司股份0.74%,持股比例变动累计达到5.12%。其后,于2019年9月3日和9月5日继续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0.91%,于2020年2月28日被动稀释股份0.23%。直至2020年2月29日才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主动减持股份时进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但未在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达到5%时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也未按照规定在作出报告、公告前停止交易。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8号)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现决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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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记科技,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