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担保、信披不及时等,香雪制药及相关负责人收警示函
摘要: 1月4日,资本邦获悉,香雪制药(300147.SZ)及相关当事人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王永辉、徐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9]
1月4日,资本邦获悉,【香雪制药(300147)、股吧】(300147.SZ)及相关当事人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王永辉、徐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9]132号)、《关于对陈炳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9]133号)。
广东证监局对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香雪制药)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对外担保未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2016年11月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因广东启德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德酒店)的其他诉讼纠纷查封了广州生物岛环岛A线以北AH0915002地块1号、2号土地使用权。2017年3月,香雪制药与银行签订《出具保函协议》,通过公司银行账户缴存1.2亿元的保证金,申请银行出具1.2亿元的现金保函为启德酒店解除上述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截止目前1.2亿元的资金仍处于被限制使用状态。公司上述对外担保事项未按规定提交董事会审议且未予公开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有关规定。
二、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存在问题。香雪制药有关2016年年报、2017年年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完整、时间不准确,会计师事务所知情人只登记签字注册会计师,知情人登记不全,且登记的所有知情人知情时间完全一致,与事实不符。上述行为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等有关规定。
三、未及时披露2018年业绩快报修正公告。香雪制药2019年2月27日披露《2018年度业绩快报》,预计净利润为8,237.84万元;4月30日,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实现净利润为5,643.93万元。公司年报披露净利润与业绩快报预计净利润差异2,593.91万元,占2018年净利润的45.96%,但公司未及时发布业绩快报修正公告,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有关规定。
四、2017年未对有关融资租赁业务进行财务核算。2017年底,香雪制药签订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协议对外借款2亿元。公司银行账户收到2亿元的融资款后随即对外支付,但公司未对资金收支业务进行财务核算,导致2017年度资产负债表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分别少计2亿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第五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等有关规定。
广东证监局指出,王永辉作为公司董事长,徐力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以及《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七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香雪制药、王永辉、徐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同时,广东证监局表示,陈炳华作为香雪制药时任财务总监,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图片来源:图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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