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利斯因控股股东股份转让存疑 收深交所关注函
摘要: 11月8日,资本邦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利斯”(002330.SZ))发布了关于收到受到关注函。公告显示,2019年11月8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11月8日,资本邦山东【得利斯(002330)、股吧】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利斯”(002330.SZ))发布了关于收到受到关注函。
公告显示,2019年11月8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已与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同路人投资拟将其持有公司29%的股份以5.59元/股至6.83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新疆中泰。
1、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同路人投资质押你公司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23%。补充说明本次股份转让的可实现性,重点说明同路人投资解除高比例质押的有效举措,并说明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12个月内,新疆中泰是否有继续质押你公司股份的计划或安排。
2、公告称,本次交易需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程序。补充说明目前已履行与后续尚需履行的国有资产管理相关程序,以及本次交易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
3、补充披露新疆中泰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并结合新疆中泰的货币资金、资产负债率等情况说明其购买同路人投资所持股份的资金来源,目前是否有明确的筹资计划或安排,若有,请披露相关具体信息。
4、补充说明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定价的合理性与合规性。
5、补充说明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同路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持有的你公司表决权降低到25%的具体举措,是否存在向新疆中泰进行表决权委托的计划或安排,并结合相关股权比例说明控制权认定的依据与合理性。
6、补充披露上述事项筹划的具体时间和主要过程,说明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公平、及时,并按规定提供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及就本次股权转让的不确定性、尚需履行的程序、前述相关方的后续安排等有关事项充分提示风险。
头图来源: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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