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信披不及时 华尔达收股转自律监管措施
摘要: 华尔达(831172.OC)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公告显示,2018年,华尔达买卖合同案件与宁波汇峰聚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生诉讼,涉案金额达1945.86万元,占公司
华尔达(831172.OC)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公告显示,2018年,华尔达买卖合同案件与宁波汇峰聚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生诉讼,涉案金额达1945.86万元,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2.54%。华尔达对上述重大诉讼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且公司于2018年8月8日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开智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金额占2017年净资产的43.74%。华尔达对上述行为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华尔达已不在2018年半年报披露的办公地址办公,公司对上述重大变化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2019年4月15日,公司完成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针对以上行为,股转公司决定对华尔达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陈智、陈坚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华尔达主营蒸发器、冷凝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于2014年9月30日挂牌新三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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