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借贷纠纷、债务逾期,*ST天马又收法院判决
摘要: 6月28日,资本邦*ST天马(002122.SZ)发布关于收到(2019)浙民终298号《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显示,2018年5月25日,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诉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
6月28日,资本邦【*ST天马(002122)、股吧】(002122.SZ)发布关于收到(2019)浙民终298号《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2018年5月25日,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诉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星河互联集团有限公司、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徐茂栋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18年10月18日在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六法庭行就上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开庭审理。2019年1月24日,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1、被告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借款7,682万元,逾期付款违约金18,369,273.5元。并自2018年12月1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借款本金7,682万元,按年利率24%计算向原告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2、被告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星河互联集团有限公司、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徐茂栋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被告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清偿部分债务的二分之一的范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被告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星河互联集团有限公司、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徐茂栋在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5、被告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迫偿;
2019年2月17日,*ST天马就前述判决在法定期限内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ST天马表示,由于本案是由公司违规借款引起,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徐茂栋和徐州睦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具的一系列承诺函,本案因生效司法裁判确定的还款义务,由上述承诺人保证于司法裁判生效之日起120日内履行足额偿还义务,因此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产生影响。
与此同时,*ST天马还发布了关于收到(2018)浙01民初1641号《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显示,2017年9月,原告杭州方西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徐茂栋、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两份《借款协议》,根据《借款协议》的约定,原告分别向被告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为期六个月的无息借款5000万元、1000万元,如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未按期全额偿还,则应按照0.2%/天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被告徐茂栋、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借款协议》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逾期利息和原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提供共同连带保证。
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应于2018年3月24日偿还1000万元,于2018年3月29日偿还5000万元,但直至起诉之日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仍未偿还上述债务。杭州中院判决如下:
1、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杭州方西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本金6000万元,并对其中的1000万元从2018年3月25日起、5000万元从2018年3月30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年利率24%标准支付逾期利息损失。
2、徐茂栋对前述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徐茂栋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追偿。
3、驳回杭州方西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ST天马称,根据公司本次收到的判决书,公司相关违规担保事项被判无效,公司无需对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对杭州方西投资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故对公司损益并无影响。
据悉,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11月18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马兴法,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轴承、机床及配件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等。
图片来源: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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