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三板要形成主办券商全链条服务体系
摘要: 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296号建议进行答复时,证监会指出,将根据新三板市场定位和发展实际,结合分层制度,不断完善新三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形成主办券商全链条服务体系,助力挂牌公司发展。证监会
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296号建议进行答复时,证监会指出,将根据新三板市场定位和发展实际,结合分层制度,不断完善新三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形成主办券商全链条服务体系,助力挂牌公司发展。
证监会指出,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基础制度。根据《国务院决定》,新三板应当建立与投资者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新三板挂牌公司多处于创业期和成长期,部分公司治理不够规范,具有业绩波动较大、风险较高的特点,因此需要较为严格的投资者准入条件,以保障市场的平稳运行、有效防范风险。实践中,证监会根据市场情况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不断进行完善,2017年证监会指导全国股转公司修订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对自然人投资者的开户门槛要求从500万证券资产调整为500万元金融资产。下一步,证监会将根据新三板市场定位和发展实际,结合分层制度,不断完善新三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更好发挥新三板市场功能。
同时,证监会还表示,将在全面评估新交易制度运行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挂牌公司情况、市场流动性变化等因素,结合市场分层,深入研究实施连续竞价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不断完善新三板股票交易制度,促进市场交易功能发挥,助力中小微企业充分利用新三板市场平台发展壮大。指导全国股转公司研究完善主办券商制度,加强主办券商业务培训,逐步引导主办券商建立内部各部门的协同机制,提高其在投融资对接、规范运作、战略规划等方面提供增值服务的能力,形成全链条服务体系,助力挂牌公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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