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树因生产设备不合格被东营市安监局行政罚款3万元
摘要: 8月7日,常青树(834826)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8年8月6日收到东营市河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河口区安监局认定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具体内容为:1、
8月7日,常青树(834826)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8年8月6日收到东营市河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河口区安监局认定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具体内容为:
1、企业万能胶车间生产现场的洗眼器、冲洗设备水压低,不能正常使用;
2、6#溶剂、丙酮、甲缩醛、醋酸甲酯等甲、乙类可燃液体储罐未设高低液位报警;甲苯储罐无液位、温度远传和报警;
3、甲苯、醋酸乙酯等原料输送泵出口到搅拌釜加料口处管道无静电接地。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河口区安监局决定对常青树采取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安全,常青树,834826,公告称,公司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