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含宇通去年将所有印章移交给关联方 相关销售合同被莫名其妙解除
摘要: 8月6日消息,欣含宇通去年4月27日将公司所有印章移交至关联方北京安安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管,6个月之后,公司与北京安安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在公司和法定代表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解除。据去年年
8月6日消息,欣含宇通去年4月27日将公司所有印章移交至关联方北京安安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管,6个月之后,公司与北京安安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在公司和法定代表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解除。
据去年年报显示,欣含宇通2017年向关联方北京安安提供技术服务,确认收入1,948,113.21元,成本 55,224.55元,毛利1,892,888.66元。
2018年3月23日,公司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收到北京安安发来的告知函,告知与欣含宇通的上述关联交易已解除,并向会计师提供了2017年10月17日双方盖章确认的《技术服务协议解除合同》。
对此,欣含宇通及法人向会计师出具声明,该声明指出公司与北京安安的技术服务协议解除合同显示签订日期为2017年10月17日,公司所有印章均已在 2017年 4月27日移交至北京安安保管,签订解除合同之事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并不知晓。
会计师就该交易事项已取得交易合同、银行流水、人工服务确认单、现场服务图片、路演人员签到单、法人及技术人员关于该交易访谈记录、公章交接登记表等资料。
欣含宇通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在《北京晨报》刊登的公章、法人章及营业执照作废公告。
针对销售合同被取消、公司印章被移交。全国股转公司向欣含宇通发函询问:
(1)说明上述关联交易是否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2)说明将所有印章移交至北京安安保管的原因、保管的印章种类以及保管期间公司有关印章使用的内控制度;
(3)说明与北京安安的交易事项是否存在退回风险以及未来的诉讼风险;
(4)2017年4月27日至2018年3月28日期间该事项对信息披露真实性产生的影响;
会计师,法人,法定代表人,关联交易,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