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兔湖涉诉6000万元 法院裁定已出
摘要: 6月25日,白兔湖(430738)公告称,公司日前涉及与安徽华地时代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地时代”)的诉讼,金额6000万元,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次给出裁判。汪舵海、王蔚霞、桐城国投公司司
6月25日,白兔湖(430738)公告称,公司日前涉及与安徽华地时代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地时代”)的诉讼,金额6000万元,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次给出裁判。汪舵海、王蔚霞、桐城国投公司司对白兔湖所负此案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9月21日裁定:
冻结被告白兔湖、汪舵海、王蔚霞、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银行存款622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诉讼期间,华地时代于2018年1月2日收到白兔湖还款600万元。
2018年4月3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作出裁判,部分结果如下:
一、判令安徽白兔湖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华地时代借款本金5400万元、利息(1、截止2018年1月1日的利息477.49万元;2、自2018年1月2日起,逾期利息以5400万元为基数,按月息1.1921%的标准,计算至款清之日)
二、汪舵海、王蔚霞、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在最高限额60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华地时代对汪舵海、王蔚霞持有的白兔湖3250万股股权在最高额 6000 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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