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股份第三次被列入失信名单
摘要: 6月19日,三重股份(831411)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收到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决定书》、《限制消费令》。此前,法院判决三重股份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支付无
6月19日,三重股份(831411)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收到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决定书》、《限制消费令》。
此前,法院判决三重股份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支付无锡吉昌液压缸体厂货款12.70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但三重股份未及时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于是法院现向三重股份发出限制消费令且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三重股份表示,以上情况可能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三重股份已经是第三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此前因工资纠纷、欠款逾期未还被列入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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