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首发过会 报告期内净利连降遭询问
摘要: 4月10日晚间,根据证监会官网披露的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60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等三家企业顺利过会。据悉,本拟在4月10日接受上会审核的有长城证券
4月10日晚间,根据证监会官网披露的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60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等三家企业顺利过会。
据悉,本拟在4月10日接受上会审核的有长城证券、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山西紫林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不过,在4月10日早间证监会官网消息称“鉴于山西紫林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尚有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核查,决定取消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60次发审委会议对该公司发行申报文件的审核。”而在当日接受审核的另外三家企业顺利过会。
长城证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等。财务数据显示,2015年-2017年长城证券实现归属净利润分别约为18.28亿元、9.73亿元以及8.9亿元。值得一提的是,深市上市公司深圳能源(000027) 为长城证券的第二大股东,持有长城证券3.94亿股股份,占其发行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4.11%。
在发审委会议上对长城证券主要提出询问了5大问题,诸如,在报告期内长城证券收入、净利润及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均呈下降趋势,对此,发审委要求长城证券代表说明净利润大幅变动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存在显着差异;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逐年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等问题。
此外,在报告期内长城证券及分支机构、子公司曾受到多起政府部门、金融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引起了发审委的关注。对此,发审委要求长城证券代表说明受到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的后续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并被有效执行以及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等问题。
根据长城证券披露的招股书显示,2015年以来公司受到的金融监管机构监管措施多达8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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