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集团2017年度纯利增570.1%至48.39亿元 拟派息每股合计0.33港元
摘要: 中国东方集团(00581)公布,2017年度,集团实现收入413.5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增长56.5%;毛利72.92亿元,同比增长172.7%;EBITDA达74.74亿元,同比增长147.3
中国东方集团(600811) (00581)公布,2017年度,集团实现收入413.5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增长56.5%;毛利72.92亿元,同比增长172.7%;EBITDA达74.74亿元,同比增长147.3%;权益持有者应占纯利48.39亿元,同比增长570.1%;每股基本收益1.39元,拟派末期股息每股0.22港元及特别股息每股0.11港元。
回顾期内,自行生产的钢铁产品销量达1175万吨,同比增长3.5%;实现收入365.04亿元,同比增加约56.2%;合并毛利69.46亿元,同比增加约162.1%。出口至海外国家贡献的收入9.23亿元,占自行生产的钢铁产品销售收入约2.5%。
自行生产的钢铁产品收入增加主要由于,集团产品平均销售单价由2016年每吨2057元增加51.0%至2017年每吨3106元及集团产品销量增加3.5%至1180万吨。产品平均销售单价及销量增加主要由于中国钢铁行业在2017年供求关系改善所致。
集团产品的每吨毛利由233元增至591元,增加153.6%。2017年,毛利率由11.3%增加至19.0%。毛利率增加主要是因为,2017年集团钢铁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上升大于平均成本单价上升幅度及销售量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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