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纠纷成新三板企业成长路上“拦路虎”
摘要: 日益增多的专利纠纷成为新三板公司面临的新课题。近两个月来,就有一道通的专利纠纷案,仁创科技诉长江材料专利侵权,新生力专利纠纷和解等案例。此前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信息披露指引第
日益增多的专利纠纷成为新三板公司面临的新课题。近两个月来,就有一道通的专利纠纷案,仁创科技诉长江材料专利侵权,新生力专利纠纷和解等案例。此前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要求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新三板企业规范知识产权信息披露。
知识产权专家指出,专利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新三板挂牌企业持续经营的“拦路虎”,建议新三板公司加大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力度,对专利事项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规避专利纠纷风险。
知识产权纠纷频现
新三板知识产权纠纷日渐增多。近两个月来,就有新三板公司一道通与贵州路视广告传媒、深圳广厦传媒的专利纠纷终审胜诉,新生力与辰宇机械的专利纠纷和解等多起案例。
11月7日,一道通公告称,公司所涉专利权纠纷一案做出了终审判决。2016年4月,一道通起诉贵州路视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深圳广厦传媒有限公司侵害其“一种用于道闸机广告牌的展板旋转装置”实用新型专利权。根据终审判决,深圳广厦传媒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犯一道通上述专利产品的行为,销毁全部库存侵权产品及生产模具并赔偿10万元。
10月13日,新生力发布涉及专利纠纷达成和解的公告。公告显示,2016年8月,安徽辰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诉公司生产销售的一款干燥机侵犯其实用新型专利。7月24日,经过新生力与辰宇机械的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和解。
9月16日,华鲁恒升(600426) 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四川金象赛瑞将公司及另外三家公司诉至法院,以非法获取、披露并使用其商业私密的原因起诉,涉及金额超过9800万元。
2017年3月,长江材料子公司昆山长江收到法院送达的诉讼资料,仁创科技认为昆山长江生产的产品涉及侵犯其“湿态覆膜砂及其制备工艺”发明专利,要求昆山长江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其经济损失74万元。同时,长江材料的另一家全资子公司十堰长江也被仁创科技以同一理由起诉,索赔768.06万元。仁创科技旗下有另外一家新三板公司仁创生态。
长期从事新三板挂牌公司知识产权研究的法智金集团董事长钟山认为,知识产权风险对高科技公司的经营影响越来越大,一场知识产权诉讼可能决定企业的生死存亡。
竞争力核心指标
中国国际科促会新三板研究中心主任张志军认为,专利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新三板挂牌企业持续经营及创业板转板的关键因素之一。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权属纠纷或无效及瑕疵,可能使相关企业的成长性大打折扣,甚至丧失市场竞争能力。
北京联德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蒋洪义指出,知识产权诉讼已经成为企业开展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掌握核心技术的一方,不仅可以通过诉讼获得高额赔偿,甚至可以让竞争对手退出这个领域。
今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一份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大数据报告。数据显示,近年来全国知识产权侵权案件量呈上升趋势,2016年较之2015年上升41.34%。其中,商标权侵权案件量和专利权侵权案件量占比分别为34.17%和15.63%。
案件数量快速增长,但专利纠纷的维权难度并没有降低。2015年和2016年两年间,仅有7.93%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原告诉讼请求全部获得支持,超过半数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以撤诉的方式结案,另有12.90%的案件以调解结案。
某大型律所知识产权律师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过去专利纠纷案判赔金额才二三十万,维权成本高,所以很多被诉方并不在乎。随着整个大环境对知识产权重视的提高,知识产权纠纷案判赔金额上升到几千万元甚至数亿元,诉讼双方采取各种手段开展“攻防战”,使专利纠纷案更加复杂,很多案件历时数年仍没有定论。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曦雨表示,一方面,专利权属纠纷可能影响相关企业的资产、股东出资、专利的估值、过户等,造成出资瑕疵。另一方面,专利侵权纠纷会影响公司信誉及业务的顺利进行,从而影响盈利能力。这些都可能成为新三板公司持续经营甚至转板的阻碍。
不过,刘曦雨表示,专利纠纷对新三板公司的影响不能一概而论。对于技术类和非技术类公司而言,专利纠纷对公司经营的影响程度存在明显不同,因为技术类公司的核心无形财产和竞争力就是专利。当专利对公司的价值足以达到影响公司经营的程度时,将对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伤害。核心技术被判无效或侵权时,甚至可能导致相关公司运营停滞。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针对新三板公司专利纠纷频繁出现的问题,《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公司(试行)》今年8月发布,对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新三板企业的知识产权信息披露作了规定。
《指引》明确要求,新三板公司要披露在研发、市场、行业政策、人才流动、知识产权侵权、知识产权诉讼、知识产权依赖、知识产权纠纷等方面的风险。上述风险中,几乎一半涉及知识产权。
钟山认为,《指引》中多个条款强调知识产权风险的披露非常重要和必要,这对于投资者判断企业的未来发展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披露企业的知识产权风险,也可以促使企业直面知识产权方面存在的问题,消除发展隐患。”
钟山表示,在国际市场,无形资产在企业总资产中占比通常较高。比如,标普500的企业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达到85%。随着知识更新和传播速度加快,以承载知识、技术为核心的无形资产成为企业极具价值的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重的上升也成为趋势。全国股转公司根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公司科技含量高、研发投入多、业务模式新、轻固定资产等特点,针对人员、业务、会计信息等方面提出了更为具体的信息披露要求,同时对知识产权、客户关系等无形资产要求多维度披露,这不仅符合国际趋势,更是对中国创新发展的巨大推动。
钟山认为,《指引》强调知识产权信息披露对企业未来的影响,无形中将促使企业自身加强知识产权的分析、评议工作,从而进一步得到知识产权对企业未来影响的信息。这对企业对知识产权的深度运用具有重要作用,并对投资者有较大参考价值。
针对新三板公司转板过程中遭遇的专利纠纷难题,刘曦雨建议,筹划IPO时应当对公司专利事项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保证出资的专利权属不存在瑕疵;保证不存在潜在或明显的专利侵权纠纷;审查自有专利本身是否存在瑕疵,及时纠正,预防被他人申请无效;注意专利地域范围;注意在专利期限内及时缴纳年费。对已经存在或可能存在的专利纠纷,公司要全面评估,积极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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