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优化分层为抓手 新三板改革新举措呼之欲出
摘要: 三类股东持股红线、如何优化分层,一系列困扰新三板发展的问题,在探索的道路上越走越清晰,改革新举措也呼之欲出。近日在接受《投资快报》采访的新三板研究机构看来,虽然IPO审核趋势从严,但三类股东持股问题越
三类股东持股红线、如何优化分层,一系列困扰新三板发展的问题,在探索的道路上越走越清晰,改革新举措也呼之欲出。近日在接受《投资快报》采访的新三板研究机构看来,虽然IPO审核趋势从严,但三类股东持股问题越发明晰,监管层对此已有共识。另外,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业务部总监李永春昨日在某大型新三板峰会上表示,新三板下一步新三板改革要以优化分层为抓手,实施不同的制度安排。目前的分层制度没有把规模、盈利能力强、流动性高的企业都分进创新层,也没有把股东人数多、流动性需求高的企业放在一起,造成创新层和基础层差异化不明显。
转板有的放矢清理三类股东“划红线”
上周IPO创纪录的零通过率引起轩然大波,也让计划转板的企业二次折戟。在此前不久的11月29日第十七届发审委2017年第56次工作会议上,前一次曾上会被暂缓表决的新三板摘牌企业博拉网络,二度上会被否。
从发审委反馈来看,三类股东依然是博拉网络被否的原因。近日,博拉网络有关负责人借媒体发声,称此次IPO上会时因解决三类股东问题发生代持,未能顺利通过审核,并表态将择机再启动IPO。
博拉网络的曲折IPO也是近期闯关转板的缩影。10月25日,另一家新三板公司奥飞数据遭遇暂缓表决。此前,这两家公司因为“三类股东”问题受到市场关注,奥飞数据在IPO排队前进行了清理,而博拉网络则是在摘牌之后进行了清理。
联讯证券新三板研究组组长彭海在接受《投资快报》采访时表示,对三类股东持股上市并没有放松,但可能按之前说的持股3%或者5%能穿透放行是可以的。
翻看此前关于三类股东持股上会,发审委也不是全数否决。此前过会的IPO也印证了三类股东红线比例的存在。记者梳理了目前成功IPO的四个案例,包括海辰药业(300584)(300584.SZ),长川科技(300604)(300604.SZ),碳元科技(603133)(603133.SH)以及常熟汽饰(603035),这几家公司中“三类股东”的持股比例均未超过5%。
例如在海辰药业案例中,其所涉及的“三类股东”分别为招商财富-毅达创赢1号、2号、3号和4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这些股东嵌套在江苏高投创新科技这一股东当中,合计实际持股比例仅为2.83%。
“三类股东”问题最终解决的方向并不是对所有涉及的企业一刀切。记者了解到,监管层正在加紧研究“三类股东”问题的解决方案,而解决方案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即是“三类股东”持有拟IPO企业股份的比例。
优化分层实施差异化机制
时下三类股东依然是新三板企业发展的掣肘。中科沃土董事长朱为绎近日在2017新三板年度盛典暨点金奖颁奖典礼上表示,当前新三板最大的七寸就是三类股东,这是我们当前遇到的一个主要的矛盾,先把这个矛盾解决了,下一步降低投资者门槛,所谓的分层差异性配套制度就容易解决了。
分析认为,优化分层制度、“三类股东”解决方案也具有再优化这一特点,如优化分层相关指标,提高创新层企业股权分散程度和增加创新层企业披露季报的要求,均是最大限度地对标A股企业。而“三类股东”解决方案的推出,更是为具有“三类股东”背景的挂牌企业疏通IPO之路。
优化分层指标要求和提高信息披露要求,将无限对标A股企业治理水平,这也是未来新三板再分层推出精选层的必要路径,更是推出精选层流动性方案的“先行棋”。
给出“三类股东”解决方案,则意在疏通拟IPO企业的上市之路,但更是稳定存量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入场预期的举措,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新三板市场流动性自救的“定心丸”。
除了优化分层、差异化配套制度外,新三板改革一直在路上,交易方式也被市场解读为引入“活水”的有效方法之一。
业内人士分析称,非连续集合竞价方式最直接的作用是减少协议转让下因“手拉手”交易可能出现的市场操纵行为,但人为设定若干次集合竞价,在一定程度上或抑制选择协议转让方式挂牌公司的流动性。因为降低了交易频率和投资者参与的可能性,而如果频率足够高,这一问题将缓解,反之或将伤及流动性。
新三板改革新举措呼之欲出
关于优化分层,近日股转领导在最新讲话中也给市场指明方向。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业务部总监李永春昨日在某大型新三板峰会上表示,新三板将紧紧抓住市场定位,服务于科技型、创新型、成长型中小企业、服务于实体经济。下一步新三板改革要以优化分层为抓手,实施不同的制度安排。
李永春指出,虽然2016年新三板就已经实施分层制度,将挂牌企业分成基础层和创新层,但是分层的效益有待进一步优化。目前的分层制度没有把规模、盈利能力强、流动性高的企业都分进创新层,也没有把股东人数多、流动性需求高的企业放在一起,造成创新层和基础层差异化不明显。
李永春表示,下一步新三板要进一步优化分层制度,待分层制度优化完成以后,实施不同的制度安排,这是2018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下一步的努力方向。
彭海预计,在创新层基础层再分层应该还比较早,这个精细主要在于现有分层上一些制度的细化。
实际上,创新层相对于基础层已经有更高的盈利等筛选要求,创新层现有三套标准与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定位有所偏差。其中,首套盈利性指标年均2000万元净利润已经超过创业板标准,对小微企业要求过高,需要下调。第二套成长性指标设置4000万元营收和年均50%增幅,容易造成业绩不稳定。股转公司监事长邓映翎近日在广州公开讲演时也认为,基本的创新层都没做好,上面再去分层很难,因此细化分层制度要进行认真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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