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3名个人投资者被监管点名 “姜素华”遭限制交易6个月
摘要: 去年5月27日,“姜素华”账户以0.02元/股的价格买入鸿铭科技0.2万股,之前鸿铭科技股价在1元左右;同年5月31日,“姜素华”账户以0.01元/股价格买入远航合金,之前远航合金股价在4元以上;同年
去年5月27日,“姜素华”账户以0.02元/股的价格买入鸿铭科技0.2万股,之前鸿铭科技股价在1元左右;同年5月31日,“姜素华”账户以0.01元/股价格买入远航合金,之前远航合金股价在4元以上;同年8月26日,“姜素华”又以0.24元/股的价格买入泰昂能源124.421万股。全国股转系统称,上述行为均为点击成交其他投资者低价卖出申报。
最近一年来,随着新三板市场的扩容,各种违规事件屡屡发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全国股转系统)频频发出罚单,对象除了挂牌公司、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外,还有个人投资者。记者统计发现,最近一年来,已经有3名个人投资者被点名。
最近一次,全国股转系统向个人投资者发出监管函是在2017年1月20日,当日,全国股转系统发布《关于对“姜素华”采取限制证券交易的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下称:《决定》),限制其正确账户交易六个月。《决定》显示,姜素华已不是第一次被点名了。
2017年1月4日,“姜素华”账户以严重偏离市场行情的0.92元/股的价格买入“威明德”11.225万股,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第113条关于“申报或成交行为造成市场价格异常或秩序混乱”的规定。
资料显示,威明德的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在前两个交易日的成交价格均在8元/股以上,0.92元/股的价格创下了其挂牌以来的最低成交价格。
这不是“姜素华”第一次扰乱市场秩序,从全国股转系统公布的资料来看,其是一个惯犯,该账户存在多次以异常价格成交的违规行为。
2016年5月27日,“姜素华”账户以0.02元/股的价格买入“鸿铭科技”0.2万股,而之前鸿铭科技股价一直稳定在1元左右;同年5月31日,“姜素华”账户以0.01元/股价格买入远航合金,而之前远航合金股价一直维持在4元以上;同年8月26日,“姜素华”又以0.24元/股的价格买入泰昂能源124.421万股。全国股转系统称,上述行为均为点击成交其他投资者低价卖出申报。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全国股转系统于2016年5月27日对“姜素华”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6月2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9月2日采取再次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然而“姜素华”无视前期监管决定,屡教不改,违规情节严重。因此,全国股转系统决定对其从重处罚,对“姜素华”账户限制证券账户交易六个月的自律监管措施,即“姜素华”账户自2017年1月23日到2017年7月21日限制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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