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证监局细数永宇冲片信批4宗罪 董事长魏永良被警示
摘要: 嵊州市永宇冲片股份有限公司和讯股票(微信号:istocknews)消息嵊州市永宇冲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永宇冲片;证券代码:835931)2月21日公告,公司于2017年2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嵊州市永宇冲片股份有限公司
和讯股票(微信号:istocknews)消息 嵊州市永宇冲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永宇冲片;证券代码:835931)2月21日公告,公司于2017年2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嵊州市永宇冲片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细数永宇冲片4大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浙江证监局对永宇冲片及董事长魏永良予以警示。
根据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显示,永宇冲片具体违规行为如下:
1、永宇冲片于2015年至2016年期间分别未关联方浙江锻压机床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金额750万元。因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呆滞永宇冲片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浙江锻压机床有限公司土地、房产抵押,于2017年1月9日撤诉)、嵊州市汇银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等存在司法诉讼,涉及金额共6094.8万元。对上述事项,永宇冲片未按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临时公告义务,亦未在2015年年报及2016年半年报中进行披露。
2、永宇冲片与浙江天洁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买卖合同纠纷,涉及金额379.2万元。永宇冲片于2016年10月24日收到诸暨市人民法院的开庭通知书,但未按规定履行临时公告义务,直至2016年12月13日才予以披露。
3、永宇冲片于2016年10月28日收到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破产重整立案通知书,但未按规定履行临时公告义务,直至2016年11月12日才予以披露。
4、2016年9月-10月期间,永宇冲片在中国工商银行长乐支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在嵊州农村合作银行以及嵊州瑞丰村镇银行长乐支行的一般账户均被司法冻结,永宇冲片未按规定履行临时公告义务,直至2016年12月13日才予以披露。
浙江证监局认为永宇冲片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董事长魏永良负有主要责任。浙江证监局对永宇冲片及董事长魏永良予以警示。
根据和讯股票挂牌公司高管数据库显示,魏永良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生,高中学历。1987年至1989年任嵊州市长乐电器厂销售员;1989年至1991年任嵊州市长乐镇下曹村村主任;1991年至2008年任特殊电机厂厂长;2009年至2015年历任嵊州市永宇冲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锻压机床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锻压机械董事长;现任股份公司董事长、锻压机床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锻压机械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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