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反馈新三板三类股东问题 破冰说为时尚早
摘要: 原标题:机构反馈新三板三类股东问题“破冰说”为时尚早反馈意见涉及股权结构、股东背景、主营业务、关联交易、财务数据、公司治理等方面,拟IPO企业再针对反馈意见进行回复,目前几家新三板拟IPO企业所涉及的
原标题:机构反馈新三板三类股东问题 “破冰说”为时尚早
反馈意见涉及股权结构、股东背景、主营业务、关联交易、财务数据、公司治理等方面,拟IPO企业再针对反馈意见进行回复,目前几家新三板拟IPO企业所涉及的只是初次反馈,监管层的具体态度仍需观察。
近期,关于新三板“三类股东问题已经解决”的消息不胫而走,令市场机构和拟IPO新三板企业人士感到莫大宽慰,悬置接近一年之久的“三类股东”问题似已落下帷幕。
2月9日,证监会发审委更新IPO企业审核状态,其中有8家新三板IPO企业获得了审核反馈,包含2家存在三类股东问题的公司——海容冷链(830822.OC)和海纳生物(831171.OC),且反馈意见并未公开。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多方了解到,目前市场上传言的反馈意见“不涉及三类股东问题”的说法存在片面性。
反馈只是开始
拟IPO企业三类股东(契约型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被要求清理的消息已经在新三板市场盘旋近一年,但市场各方仍然只能通过监管层的实际动作来归纳政策的边界何在。
在股权投资市场更加灵活、资管产品应用愈加广泛的大趋势下,包括契约型私募、资管计划在内的资管产品,其作为发行人股东的身份“合规化”成为证券市场转型期需要厘清的问题,乃至在一定历史时期内需要采取事实上的“双轨制”的问题。
资管机构先从投资于上市前融资的PE处获得相应的股权投资额度,并设立资管计划对该额度进行分销,同时再以该资管计划的身份来嵌套合伙基金来投资拟上市公司,这种做法在新三板拟IPO企业的股权结构中如何得到监管认可,各方在近一年来的市场实践中不断寻找“蛛丝马迹”,但监管层从未就此问题作出任何表态。
以海容冷链为例,2015年11月申报IPO材料,2年多后得到证监会反馈,有部分市场人士认为“三类股东”问题可能给新三板较早申报IPO的企业造成了系统性障碍,因此市场上“回购”、“清理”股东的动作可谓招式迭出。
近期若干家新三板公司获得反馈且“未提及三类股东”的消息流传于网络,并被媒体采用作为确凿信源,引发了市场对三类股东问题“不构成IPO系统性障碍”的判断,目前来看,得出该观点仍为时尚早。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通过中介机构了解到,监管层对部分新三板拟IPO企业的初次反馈意见涉及了对资管计划等股东,关注其穿透后是否存在股权代持、关联交易等问题,事实上涉及“三类股东”问题。但必须指出的是,这些反馈意见在投行人士看来,属于“常规动作”,对这些问题作出回答难度不大。
“对于‘三类股东’问题,从一开始就没有人认为存在对上市工作的实质性障碍,更没有后来新三板公司批量申报IPO后引发的‘三类股东’争论,因此也没有着手强制清理。‘三类股东’问题的背后是股权稳定性问题,且监管层早就作出具体政策部署,只要合法合规,解决这个争论将是‘船到桥头自然直’。”接近获得反馈意见项目的中介机构人士表示。
目前排队IPO进行正常审核的86家新三板公司中,有16家存在“三类股东”。其中4家已经获得证监会发审委的意见反馈,12家还处在“已受理”的审核状态。
审核一视同仁
仅从目前情况分析,获得初次反馈仅意味着目前新三板公司IPO审核并未因“三类股东”问题而被区别对待,也令市场密切观察者将此类公司的IPO进程从“是否受理材料”、“是否获得反馈”深入到“是否能通过初审”。
“三类股东问题对去年新三板市场的投资活动造成较大不确定性,较为强势的企业出于‘万无一失’的保守考虑,强力清理这些投资者,而投资者由于失去了IPO上市套利的机会而开出极高的回购价码,对新三板市场造成了扰动。”北京新三板投资者亦飞表示。
“清理三类股东问题至少目前可以说是告一段落了,接下来监管层估计仍不会就这一问题做出任何回应,最近几年拟IPO企业如果没有登陆新三板,基本是不会有三类股东的问题的,也就意味着在上市前的融资中存在一定劣势;而新三板公司却可以享受交易、定增的便利,还可引入更多类型的投资者。”北京某券商保荐代表人表示,“一旦明确表态,对于非新三板拟IPO公司会造成客观上的误导,转型期的很多政策还是‘行胜于言’。”
“契约式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的穿透式监管在技术上并不难实现,信托计划投资新三板拟IPO公司的现象本身就比较罕见,所以目前对三类股东问题并不应感到悲观。”该人士表示,“三类股东问题得到解决后,新三板公司申报IPO的‘苗圃’作用会得到更充分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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