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若思信批不及时 收股转公司监管意见函
摘要: 挖贝网讯2月9日消息,新三板挂牌公司科若思(430102)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因未及时披露收购事宜,于2017年2月6日收到股转公司监管意见函。2016年12月30日,科若思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讯 2月9日消息,新三板挂牌公司科若思(430102)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因未及时披露收购事宜,于2017年2月6日收到股转公司监管意见函。
2016年12月30日,科若思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股票发行事项,并于同日披露了股票发行方案。刘振方拟认购股份1200万股,发行后将成为你公司第一大股东。到2017年1月19日,刘振方才补充披露了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文件。
刘振方未于股票发行方案披露时同步披露收购报告书等文件,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与《挂牌公司并购重组业务问答(一)》第五条的规定。
股转公司称,科若思本次收购通过股票发行进行,应当知晓前述收购事项,但科若思未及时报告或披露前述收购事项。
基于上述事实,股转公司决定对科若思出具监管意见函。
挖贝新三板研究资料显示,科若思主营业务为石油、天然气、可溶性矿产等能源、矿藏领域勘探、开采过程中微地震数据采集、处理、解释一体化专业技术服务。2016年上半年营收495.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54.97%;净利润为-173.59万元,上年同期为-128.66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科若思于2011年12月27日挂牌新三板,挂牌6年多,科若思除发布了2次股票发行方案,但此前的募资因战略规划等原因而未完成发行。此次是科若思第二次发布股票发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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