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素华”成首个因低价违规交易被封的账户 遭股转监管
摘要: 新三板在线2月6日讯,股转发布关于对“姜素华”采取限制证券交易的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公告显示,2017年1月4日,“姜素华”账户以严重偏离市场行情的0.92元/股的价格买入“威明德”(证券代码:430
新三板在线2月6日讯,股转发布关于对“姜素华”采取限制证券交易的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2017年1月4日,“姜素华”账户以严重偏离市场行情的0.92元/股的价格买入“威明德”(证券代码:430207)11.225万股,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第113条关于“申报或成交行为造成市场价格异常或秩序混乱”的规定。
此外,“姜素华”账户在交易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过程中存在多次以异常价格成交的违规行为。
具体来看,2016年5月27日,“姜素华”账户以0.02元/股的价格买入“鸿铭科技”(证券代码:831419)0.2万股;2016年5月31日,“姜素华”账户以0.01元/股的价格买入“远航合金,(证券代码:833914)1万股;2016年8月26日,”姜素华“账户以0.24元/股的价格买入”泰昂能源(证券代码:834238)124.421万股,上述行为均为点击成交其他投资者低价卖出申报。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股转曾对“姜素华”于2016年5月27日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2016年6月2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2016年9月2日采取再次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然而“姜素华”无视前期监管决定,屡教不改,违规情节严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姜素华”此次违规行为属于可以从重实施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1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八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股转对“姜素华”采取限制证券账户交易(六个月)的自律监管措施。
“姜素华”账户自2017年1月23日到2017年7月21日限制交易。这也成为新三板首个因低价违规交易被封的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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