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达股份因关联资金占用被山东证监局责令改正
摘要: 新三板基础层公司飞达股份(830919)周一下午发布公告称,公司因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于2016年11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2
新三板基础层公司飞达股份(830919)周一下午发布公告称,公司因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于2016年11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经查,2016年1月1日至8月31日,飞达股份与控股股东山东飞达集团有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往来借方金额7064.65万元,贷方金额为6628.38万元,截至2016年8月31日余额为3874.05万元。上述事项,飞达股份未履行事先审议程序和临时公告义务。
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飞达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记入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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