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诺股份持续经营能力存疑 主办券商提示风险
摘要: 新三板基础层公司优诺股份(833794)的主办券商光大证券周一下午发布风险提示称,优诺股份披露的2016年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如下风险事项:1、优诺股份有多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被查封,累计
新三板基础层公司优诺股份(833794)的主办券商光大证券周一下午发布风险提示称,优诺股份披露的2016年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如下风险事项:
1、优诺股份有多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被查封,累计账面价值1.4亿元;
2、优诺股份存在两笔重大诉讼事项,累计涉案金额4368.76万元,占期末净资产比例185.69%;
3、优诺股份存在未清理的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累计金额3007.57万元;
4、优诺股份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1011.59万元,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仅为250.9万元;截止2016年11月3日,优诺股份仅有一处银行账户未被冻结,该账户银行存款余额为58.49元,资金状况持续恶化。此外,优诺股份在2016年6月30日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248.86万元,受资金紧张限制,拖欠员工工资现象较为严重,该问题尚未得到显著改善;
5、优诺股份2016年1-6月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40%,净亏损上升22%,2016年11月2日至3日,主办券商查看了优诺股份的厂房,优诺股份存在严重的开工不足现象,因此固定资产存在减值风险。
6、优诺股份存在十余起诉讼、仲裁案件,涉案金额8900余万元,且优诺股份的前述诉讼、仲裁案件的文书资料保管不善,无法提供给主办券商。
此外光大证券表示除上述风险以外,优诺股份还存在以下风险:
2016年2月1日,优诺股份与林胜签订《优诺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投资协议》,约定:林胜投资350万元认购公司100万股股票。2016年2月1日,公司董事长邱友谊与林胜签订《优诺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与投资者补充协议》。2016年6月25日,公司、林胜、邱友谊签订《<投资者协议> 之终止协议》,约定:三方同意终止前述增资事宜,公司将上述款项返还林胜,邱友谊将其持有公司的150万股股票质押给林胜,以进行担保。优诺股份未将此事项告知主办券商,也未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邱友谊已将其持有公司的150股股票质押给林胜,并进行了公告。
光大证券认为上述风险已严重影响、限制优诺股份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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