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海石油及其实控人被农行起诉:做担保人被坑 关联企业不还钱
摘要: 挖贝网讯10月26日消息,近日陆海石油主办券商东方花旗证券发布公告称,因山东威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威特”)未能按时偿还中国农业银行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借款,陆海
讯 10月26日消息,近日陆海石油主办券商东方花旗证券发布公告称,因山东威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威特”)未能按时偿还中国农业银行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借款,陆海石油及其实际控制人刘洪晓被农行起诉,或将承担2000万元以上的连带担保责任。
据了解,2015年9月30日,山东威特与农业银行签署3份借款合同,借款总金额为2986万元,同日农业银行与陆海石油、刘洪晓、山东联兴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威特实际控制人李文签订了保证合同,陆海石油、刘洪晓对借款中2000万元的借款本金及利息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16年4月5日,因山东威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付息等义务,形成不良记录,农业银行向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陆海石油、刘洪晓对本金2000万元、利息31.07万元(包括正常利息、罚息、复利,数据日期截止2016年4月4日)以及原告的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截止目前,该案还未开庭审理。公告显示,山东威特2016年上半年营收1233.21万元,净利润为5.98万元,该次被起诉涉及到的赔偿金额远远超过上半年营收和净利润数额,如若败诉,将可能会对山东威特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据了解,包括上述担保在内,陆海石油对外担保共有三笔,合计金额4488.56万元,然而本次起诉被涉及到的赔偿金额(包括正常利息、罚息等)占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6.54%。
陆海石油主营业务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及其他油田提供螺杆钻具、钻头、测量仪器及石油水平井、定向井和地热钻井、新型能源开发等工程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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