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盛阳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遭证监会调查
摘要: 新三板基础层公司枫盛阳周二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16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枫盛阳因信息披露问题曾于2016年5月19
新三板基础层公司枫盛阳周二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16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
枫盛阳因信息披露问题曾于2016年5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督局(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天津证监局”)出具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具体情况如下:
1、重大事项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16年2月,枫盛阳控股股东刘金玲将持有的枫盛阳1471万股质押给自然人张慧,占刘金玲个人持股的38.55%,占公司总股本的24.19%。2016年2月到3月,因司法纠纷,刘金玲持有的枫盛阳3815.975万股股份被冻结,占刘金玲个人持股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62.74%。
2、重大事项未履行相应审议程序且未及时披露:2015年1月,公司累计向天津金宏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短期无息借款1250万元,占公司2014年末净资产的13.82%。
中国证监会天津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20条、第25条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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