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证券期货从业人员 廉洁“红线”非常有必要
摘要: 近日,证券行业迎来廉洁从业的新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和《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正式发布实施。这两个文件的发布不仅进一步加强了对
近日,证券行业迎来廉洁从业的新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和《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正式发布实施。这两个文件的发布不仅进一步加强了对证券期货行业的廉洁从业监管,而且也设定了证券期货从业人员廉洁的“红线”,夯实新阶段证券期货行业规范发展的基础。
上述文件尤其突出了对券商重点业务领域的廉洁从业要求,对投资银行类业务加以重点规范,并对“围猎”监管工作人员、探听保密信息、干扰审核工作、唆使或协助他人行贿、PE腐败等突出问题作出了细化规定。
廉洁从业,不仅是适应金融业扩大开放,提升营商环境的要求,也是金融“防风险”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
近年来,随着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直接融资规模日益扩大,一些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各类业务快速发展中出现了内部管理失控、未勤勉尽责、直接或间接进行利益输送、商业贿赂等廉洁问题。
特别是随着行业规模的扩大,干扰发行审核工作、债券交易中的利益输送、基金经理从事“老鼠仓”交易等多起违法违规案件被查处,这些不当行为严重破坏了行业生态,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投资者利益,同时也损害了所在公司的形象和整个行业的公信力。
尽管我国高度重视证券期货行业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现行的《证券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等也对证券期货行业从业人员提出原则性要求,但是有关廉洁从业的规定较为分散,缺乏统一要求和安排,且部分条款较为原则,缺乏细化、明确的罚则。因而有必要以部门规章的形式颁布新规,统一行业认识、明确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的专项要求。
为此,证监会深刻认识到证券期货行业反腐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通过制定上述规定,旨在统一行业认识,铲除行业毒瘤,通过督促经营机构建立健全廉洁从业内部控制管理体系,严肃处理廉洁从业管控不到位的行为,进一步提高行业机构执业质量。
笔者认为,当前资本市场的监管主基调仍是防范风险,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运行,在此过程中,证券期货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直接关系“防风险”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因此,加强证券期货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管理,坚持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非常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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