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前5个月对上市公司采取监管措施326次
摘要: 原标题:前5个月沪深交易所对上市公司采取监管措施326次■本报记者朱宝琛“本周,针对公司披露敏感信息或股价发生明显异常的,提请启动内幕交易、异常交易核查3单。”这是上交所上周发布的对于上市公司监管的最
原标题:前5个月沪深交易所对上市公司采取监管措施326次
■本报记者 朱宝琛
“本周,针对公司披露敏感信息或股价发生明显异常的,提请启动内幕交易、异常交易核查3单。”这是上交所上周发布的对于上市公司监管的最新消息。
深交所公布的数据显示,上周,深交所共对12宗违法违规行为发出监管函,其中,7宗涉及信息披露违规,2宗涉及资金占用违规,1宗涉及使用募集资金违规,2宗涉及买卖股票违规。
与此同时,经过对沪深交易所发布的公开信息进行统计,今年前五个月,上交所对上市公司采取监管措施188次,深交所为138次。
5月31日,深交所公布了对双环科技的监管函。究其原因,是因为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守明担任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1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据介绍,2015年1月28日,双环科技披露《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其中拟提名李守明先生为董事候选人;2月12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聘任独立董事议案。经核查,李守明于2012年12月27日至今,担任间接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毅昌股份收到深交所的监管函,是因为公司在2016年度业绩快报中披露的净利润与实际数据差异较大,直至2017年3月31日才披露业绩快报修正公告予以修正,未及时、准确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深交所要求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提醒公司应当按照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联美控股则是因为分红问题收到了上交所的监管工作函。上交所在“处理是由”中提出:公司每股收益较高,但连续多年未进行利润分配。向公司发出监管工作函,明确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
除了对上市公司采取监管措施,对于市场交易的监管两个交易所也不放松。
以上交所为例,今年前五个月,上交所共对2390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进行调查,涉及证券2382只次、证券账户10565个次,共出具书面警示函1982份,针对投资者实施盘中暂停账户交易256次,共对179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上报证监会52起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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